股東退股可不可以由公司收購
1、法律上沒有退股這一種說法,公司收購本公司股權的情形有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以及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等。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4)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5)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股東和高管的區別是什么
1、什么是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2、實際股東與控股股東的區別是什么
(1)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大股東是指股票占比最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余的股東相比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并不一定是控股股東。
3、控股分類
絕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擁有50%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份,能絕對保證對控股子公司的高管的任命和經營相對控股股東:擁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仍能決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經營,一般情況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東,或受其他股東委托,合計具有最多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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