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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現代化的證據有哪些?哪些材料可以作為離婚的證據呢?
2023-06-26 08:58:09   來源:法律解答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離婚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1、物證,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質屬性,即以其存在、形狀、質量等證明案件事實的物品。目前,常見的離婚證據的物證有:被摔壞筆記本、照相機、送給第三者禮物等。

2、書證通常是指用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離婚案件中,書證被大量運用。比如:結婚證、公證書、保證書、遺囑、借條、情書等。

3、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視聽資料的表現形式有錄音帶、錄像帶、MP3錄音,手機拍攝等。同時離婚證據也有這些。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實向人民法院和當事人所作的陳述。證人證言的內容只限于證人所了解的案件情況。

5、鑒定結論是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人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針對專門問題進行分析、鑒定后所做的結論。

二、離婚證據有哪些形式

在離婚案件中我們的離婚證據是如何收集的,而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什么可以確定為證據,在當今社會現代化的證據有哪些?

1、電子郵件。 目前,電子郵件作為證據使用在民事訴訟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我國 《合同法》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電子數據郵件形式。但在實際訴訟中,仍有當事人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因為電子郵件只能顯示收發方的郵箱地址,不能直接證明是由誰發出的。

2、手機短信,手機短信作為證據使用,實踐中已經逐漸得到了認可。在離婚案件中,短信被越來越多的當事人作為對方存有過錯的證據。

3、MSN、QQ聊天記錄 網絡聊天是目前比較受歡迎的一種溝通方式,發生在離婚案件中溝通方式主要有兩種:QQ聊天和MSN聊天,而這兩種證據的收集相對而言難度更大。 在收集網絡聊天證據時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內容證據,即聊天對話的內容,還有聊天者個人的信息 (昵稱),而這些信息一般是虛假的,須借助收集到的上網IP地址及上網使用的網絡進行佐證;二是電腦系統正常運營的證據,用以輔助證明網絡聊天證據是安全可靠的;三是其他附屬信息,如IP地址、上網賬號等。根據以上幾個方面,可以將聊天者與當事人對應起來。

4、錄音錄像,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經常采取錄音錄像的方式進行取證,那么,這些證據在法庭上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比如,偷拍偷錄違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規定,擅自將竊聽器安裝到他人住處進行竊聽獲取的證據,還有擅自闖入別人家進行偷拍偷錄,這些舉動都是不可取的,取證不成還可能導致自己被訴侵權,甚至涉嫌違法。 如果確有需要,當事人可以采取一些合法途徑,比如對雙方交涉情況進行錄音,拍攝另一方在公共場所的舉動,只要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拍錄內容連貫的材料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5、傳真,傳真件必須和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才能起到證明作用。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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