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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內容?
2023-06-25 08:52:31   來源:法制法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企業勞動合同怎么簽訂?

1.企業應該在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需要雙方依法協商達成一致,在合同中約定勞動期限、工作內容、休息休假等重要的事項,并共同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勞動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什么?

1.當面簽字,蓋章:求職者拿到合同,應該讓企業及其負責人同自己一起當面簽字蓋章,以防某些企業利用先后簽字的時間在合同上做手腳(更改數字、時間等)。

2.附加條款需要看清楚:在聘用合同中,一般都是會有一些附加條款的,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企業拿出原文,仔細審看無異議后,還要蓋章留存,作為依據。

3.注意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時間。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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