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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婚后名字公證就屬于共同財產了嗎?婚后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
2023-06-19 10:30:40   來源:法律解答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婚前房產加名字公證有效嗎

有效。

1、婚前房產證加名里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不菲的稅費。

2、如果是夫妻關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

3、婚前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了名字,即離婚后財產是對半分割的。但是一方如果能夠拿出出資證明,則有可能不在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婚后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產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納契稅、營業稅、個稅等稅費,與直系親屬見房產證加名相同,只需要雙方持證件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

二、婚前財產房子加名字后就屬于共同財產嗎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于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三、婚后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需要哪些手續?

婚前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購房,婚后房產證上可加名字,但房屋更名,需要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才能辦理。

按法律規定有如下幾點可以解釋婚前買房的歸屬情況:

1、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

2、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3、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于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于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該房產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對于分割按揭房產,因為還存在繼續償還銀行銀行貸款的問題,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產,繼續向銀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同時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價值的一半。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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