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產品怎么樣才是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的認定標準為:
1.產品質量很有可能危害到人身安全;
2.沒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沒有標注清楚產品的名字,生產廠家,或產品的生產日期和失效期;
4.沒有標注清楚產品的規格;
5.對產品使用過程當中存在著的瑕疵沒有做出說明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
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
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三、產品質量問題找哪個部門投訴
消費者遇到商品質量問題一般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也可以通過撥打全國統一舉報服務熱線12315舉報。涉及特種商品的還可以向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涉及初級農產品的可以向農業行政部門舉報。商品質量問題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法律快車提醒您,如果是在商場買的商品,可以找商家協商,不成就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投訴,另外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協會電話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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