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法律 >
夫妻離婚時的債務應該怎么承擔?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屬于共同債務嗎?怎么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2023-06-15 09:03:54   來源:法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夫妻離婚時的債務應該怎么承擔

夫妻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屬于共同債務嗎

1、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有可能屬于共同債務。

2、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怎么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5、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責任編輯:ruirui]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