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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權?著作權的由來是怎樣的?國內最早由來又是怎么回事?
2023-06-09 08:37:41   來源:律速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著作權的定義:

著作權又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作品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還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著作權屬于作者,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l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l2月31日。

著作權的由來:

版權一詞已漸漸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關之權利內容。19世紀后半葉,日本融合大陸法系的著作權法中的作者權,以及英美法系中的版權,制定了《日本著作權法》,采用了"著作權"的稱呼。

國內最早由來

中文最早使用"著作權"一詞,始于中國第一部的著作權法律《大清著作權律》。清政府解釋為:"有法律不稱為版權律而名之曰著作權律者,蓋版權多于特許,且所保護者在出版,而不及于出版物創作人;又多指書籍圖畫,而不是以賅刻模型等美術物,故自以著作權名之適當也。"此后中國著作權法律都沿用這個稱呼。如今華人社會通常還是使用版權一詞,不過大陸地區及臺灣地區對于著作相關權利的正式稱呼均已不再使用版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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