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占有改定是觀念交付的一種。財產出讓人將其特定財產讓與他人,同時又與受讓人約定債權關系并依此仍保留對該財產實際占有的復合法律行為。占有改定通過讓與財產的物權行為和約定占有的債權行為形成了雙重占有:出讓人對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讓人對物的間接占有;同時又意味著完成了兩次擬制交付:基于物權變動的交付和基于債務(如租賃)履行的交付。這一過程雖不含有實際交付內容,但卻具有物權變動和履行交付的雙重法律意義。占有改定制度源自德國民法,后為許多大陸法國家的民法所確認,它為現代社會民事活動提供了靈活便利的交易形式。
占有改定為什么不適用善意取得?
“占有改定不適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適用占有委托物,不適用占有脫離物,占有脫離物是指非基于真權利人的意思喪失占有的物,比如臟物、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等,這樣是為保護受讓人的權利,保護我國的利益。 為了更好的保護所有權人的合法權利,而且法律應盡量保護交易的安全,對于善意取得,是法律不得已而求其次的例外規定。在同等保護的情況下,應盡量遵守法律的一般原則。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