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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不足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風險大嗎?單位不按時發工資怎么辦?
2023-05-24 15:46:35   來源:名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用人單位拒不足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風險大嗎?

1、風險大,用人單位拒不足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停工留薪期是指用人單位因經濟困難等原因停工,但仍需向員工支付部分工資的一種制度。根據中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在停工期間應當支付員工停工留薪期工資,其支付標準通常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然而,一些用人單位可能出于經濟考慮或其他原因拒不足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

3、如果用人單位拒不足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員工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1)經濟困難:員工可能會因為無法獲得全部應得工資而面臨經濟壓力,這可能會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經濟狀況。

(2)勞動糾紛:然而,這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和費用,并且結果不一定能夠保證員工能夠獲得全部應得工資。

(3)法律保護:根據中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員工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他們有可能獲得法律保護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單位不按時發工資怎么辦?

1、對于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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