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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糾紛應該怎么辦?醫療事故鑒定程序主要分為哪幾個方面?
2023-05-16 08:35:16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醫患雙方協商后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鑒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鑒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托醫學會鑒定。

2、醫學會受理鑒定委托。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鑒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鑒定所需材料。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當告知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下列事項:

(一)解決醫療糾紛的合法途徑;

(二)有關病歷資料、現場實物封存和啟封的規定;

(三)有關病歷資料查閱、復制的規定。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發生醫療糾紛需要封存、啟封病歷資料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復制件,由醫療機構保管。病歷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對已完成病歷先行封存;病歷按照規定完成后,再對后續完成部分進行封存。醫療機構應當對封存的病歷開列封存清單,由醫患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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