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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構成要件是醫院還是醫務人員?什么病可以申請醫療期?醫療事故認定步驟包括哪些?
2023-05-16 08:24:27   來源: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什么病可以申請醫療期

經過醫院醫生診斷認為生病職工需要停止工作醫療的無論什么病都可以申請醫療期,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享受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二、醫療事故構成要件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后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例資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做出的檢驗報告;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此外,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鑒定申請的;

(2)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3)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

(4)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

(6)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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