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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和外國人怎樣繼承中國境內的遺產?哪些情形下不用出具繼承權公證書?
2023-05-09 08:51:05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華僑和外國人怎樣繼承中國境內的遺產?

1、華僑和外國人申請繼承中國境內的遺產,應首先確定是否有糾紛,如果所有繼承人能夠達成一致,則所有繼承人持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死亡證明書》、《親屬關系證明》、被繼承財產權屬證明(具體所需咨料請向經辦的公證處咨詢)等材料,向遺產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手續。公證部門作出繼承權公證后,申請人可憑此到遺產管理部門(如房管局、銀行等)辦理具體繼承事項。

2、當繼承人之間對繼承遺產發生分歧時,只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遺產繼承之訴,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遺產分配的判決或調解。繼承人可憑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到遺產管理部門辦理具體繼承事項。

3、申請人如因故不能或不便親自來華辦理繼承事宜,可委托其在華境內的直系親屬代為辦理,也可以委托財產所在地的律師代為辦理。委托律師辦理的,需要出具委托書,委托書的具體內容及形式要求請向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咨詢。

二、下列情況公證處則不出具繼承權公證書,而是根據具體情況為當事人出具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書、結婚證明書或有關當事人的出生證明書,這些證明書發往域外,再按照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或被繼承人不動產所在地法律規定繼承遺產:

(1)當事人需要繼承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境外的不動產;

(2)當事人需要繼承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境外的動產;

(3)當事人需要繼承居住在國外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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