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破產后,股票會作為普通破產債權來償還。上市公司需要以其破產財產依次償還,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職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補償金;公司所欠的稅費;以及普通的債權。
如果沒有可分配的破產財產的,則破產程序終止,剩余債權不用償還。
二、上市公司破產的原因有哪些
1.企業外部原因:
(1)市場需求狀況發生變化,造成企業產品滯銷、生產滑坡;
(2)企業負責人事業心、責任心不強,財務制度不嚴,帳目管理混亂;
(3)流動資金嚴重不足,企業不能正常運轉;
(4)企業管理者決策失誤。
2.企業內部原因:
(1)負債經營。負債經營是企業通過合法途徑,有償利用外來資金進行生產、經營、管理等以獲取利潤的活動,其目的是為擴大企業規模,促進企業的進一步發展,而不僅僅只是為了企業的生存。
(2)財務風險。風險是一個與損失相關聯的概念,是一種不確定性或可能發生的損失。財務風險是指企業因使用債務資本而產生的在未來收益不確定情況下由主權資本承擔的附加風險。
3.其它因素。
三、上市公司破產后如何處理
上市公司破產后的處理程序有:
1.管理人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2.以破產財產依照法定順序清償公司債務;
3.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后,由管理人執行;
4.在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依法辦理注銷登記。相關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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