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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結婚的程序是怎樣的?申請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2023-05-06 10:46:13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軍人結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

軍人結婚時,必須與未婚妻(夫)親自到雙方中的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非軍人方)。

(2)居民身分證(或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

(3)軍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非軍人方須就其婚姻狀況進行簽字聲明)。

所謂婚姻狀況,是指當事人屬于未婚、離婚,還是喪偶等情況。如果是離過婚的人申請結婚登記,還應出示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自愿到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所有這些,都是申請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當事人的申請后,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全面、細致的審查。審查中如發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是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是非自愿結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是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3、登記

經過審查,對于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即確立夫妻關系。

軍人結婚受哪些限制  1、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

2、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

3、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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