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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開的公司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怎么查夫妻的共同財產?
2023-05-06 10:32:06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男方婚前開的公司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1、男方婚前開的公司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但是婚后公司經營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雙方約定婚后財產也歸各自所有的除外。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綜上所述,有人在婚前開公司經營,如果結婚后雙方發生嚴重矛盾鬧離婚的,個人開的公司屬于個人所有,公司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產生的經營收入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對這筆收入進行分割。雙方可以簽訂一份書面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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