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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好能不能離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
2023-05-05 11:06:16   來源:法制法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夫妻感情不好能不能離婚?

一般情況下,夫妻感情不好的,雙方是可以訂立離婚協議,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無法辦理離婚登記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且確認感情破裂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不好離婚財產怎么分?

夫妻感情不好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按男女平等的原則進行分配。如果男女之間有財產分割協議的,可按照分割協議對財產進行分配,法院會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行為。無分割協議或者未能就離婚財產的分配達成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遵守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對財產進行適當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感情不好離婚孩子會判給誰?

夫妻感情不好離婚的,孩子可以判給父親,也可以判給母親,還可以共同或輪流撫養。我國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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