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效力有效嗎?夫妻婚前財產協議采用什么形式?
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效力有效。
只要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且沒有損害國家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這樣的約定合法有效,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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