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金融 >
實時焦點:凱瑞德:收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2022-11-23 16:38:52   來源:界面AI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2022年11月23日,凱瑞德(002072.SZ)發布了關于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2年11月23日,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關于對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根據公司的披露2021年年報,煤炭自營業務的收入確認政策為:按約定交付貨物且驗收期內客戶未對質量提出異議,視為客戶驗收合格,確認收入。

但公司實際在裝船或裝車且取得客戶蓋章確認的結算單時確認收入,披露的收入確認政策與實際不符。公司存在部分員工替控股股東王健及其控制的企業處理事務的情形,未能完全做到與控股股東的人員獨立。

此外,公司還存在董事會任期屆滿未改選,三會登記冊不完整、會議記錄不規范、會議通知不規范,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不規范等規范運作方面的問題。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等的規定。

現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21號)第二十一條,責令公司作出以下整改:一是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確定準確、合規的煤炭貿易自營業務收入確認政策,并盡快予以披露;二是及時履行法定程序;三是全面梳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分析出現前述規范運作問題的原因,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缺陷或違規行為。

公司應于收到《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整改報告應當包括逐項問題的整改的措施、預計完成時間、整改責任人等內容。

對于上述責令改正措施,我局將按規定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并視情況對公司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公司收到上述決定書后,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提出的問題。

公司將充分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學習證券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來源:界面AI)

聲明:本條內容由界面AI自動生成并授權使用,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AI技術戰略支持為有連云。 關鍵詞:A股凱瑞德002072.SZ
關鍵詞: 002072 SZ


[責任編輯:ruirui]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