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2022年11月22日,榮豐控股(000668.SZ)發布了關于寧湧超收到青島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的公告。
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威宇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寧湧超先生收到青島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寧湧超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具體內容如下:
寧湧超:我局在監管中發現你存在以下違規事實: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豐控股”)子公司安徽威宇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21年業績承諾。
根據相關業績補償協議,你應當于收到榮豐控股發出業績承諾補償通知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榮豐控股支付現金補償款19,325,737.84元。你于2022年5月25日收到書面通知,截至目前,仍未向榮豐控股支付業績補償款。
你違反業績補償承諾的行為構成《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五條所述情形。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20年修正)》(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第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你應當高度重視,深刻汲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來源:界面AI)
聲明:本條內容由界面AI自動生成并授權使用,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AI技術戰略支持為有連云。 關鍵詞:A股榮豐控股000668.SZ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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