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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灝股份: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續簽表決權委托協議
2022-11-22 21:36:55   來源:界面AI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2022年11月22日,順灝股份(002565.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王丹及其一致行動人王鉦霖之間簽訂的《表決權委托協議》。協議約定,王鉦霖自愿將其所持有的順灝投資股權對應的表決權及投票權無償且不可撤銷地全部委托給王丹行使,王丹同意接受該委托,具體情況如下:


(相關資料圖)

甲方(委托人):王鉦霖(WONGCHARLESCHINGLAM)

乙方(受托人):王丹(WONGTAN)

鑒于王丹先與王鉦霖原簽訂的《表決權委托協議》將于2022年11月24日到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順灝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股權(占順灝投資總股本的100%)對應的投票權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圍

1、甲方同意在投票權委托期間內將目標股權對應的全部表決權不可撤銷地委托給乙方行使,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乙方在委托期限內,有權根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順灝投資的公司章程規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股東表決權相關的權利:

(1)召集、召開和出席順灝投資股東大會會議;

(2)在順灝投資相關會議中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權,包括提出提案并表決、提出董事/監事候選人并投票選舉或做出其他意思表示。

(3)其它針對所有根據相關法律或順灝投資的公司章程規定需要股東大會討論、決議的事項行使股東表決權。

2、本協議的簽訂并不影響甲方對其持有的順灝投資的股份所享有的收益權、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等)。

(二)投票權委托期間

1、本協議所述委托表決權的行使的投票權委托期間為:自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2、本協議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協議。除此之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的進出口。

(來源:界面AI)

聲明:本條內容由界面AI自動生成并授權使用,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AI技術戰略支持為有連云。 關鍵詞:順灝股份A股股東表決權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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