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立置業作為水晶城項目轉讓方,浙建房產作為專業房產開發公司受讓水晶城項目并將通過設立項目公司形式負責水晶城項目后續的開發建設工作,浙江建工作為專業總承包施工單位負責水晶城項目后續工程施工事宜,預計后續工程施工金額不超過24億元。
杭州水晶城項目權益的價值為36.6億元為轉讓對價,浙建房產以應付轉讓對價中的9.21億元用于抵償中國恒大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對浙江建工及其下屬子公司杭州地區的應付款項,剩余轉讓對價,通過變現或溢價銷售、以房抵債的方式處理,將按照有關政府部門統一要求化解中國恒大集團及其下屬公司杭州地區、湖州地區項目債務缺口,如有剩余的,可用于抵償中國恒大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對浙江建工及下屬子公司在湖州地區的6.95億元應付款項。
浙江建投表示,本次開展應收款項重組業務,有利于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國恒大集團及下屬公司應收款項逾期問題。
本次浙建房產作為專業房產開發公司受讓水晶城項目,浙江建工作為專業總承包施工單位負責水晶城項目后續工程施工,同屬省屬國有企業,公司預計本次交易不會對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因此影響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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