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近日,人民銀行公布了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
人民銀行稱,2021年四季度,人民銀行完成了對439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央行評級。評級結果顯示,大部分機構在安全邊界內(1-7級),高風險機構(8-D級)連續6個季度下降,較峰值壓降過半。
據了解,此次參評的4398家機構中包含大型銀行24家、中小銀行3997家、非銀行機構377家。
(圖源:人民銀行)
據悉,人民銀行評級每季度開展一次。評級等級劃分為11級,分別為1-10級和D級,級別數值越大表示機構風險越高,D級表示機構已倒閉、被接管或撤銷,評級結果為8-10級和D級的機構被列為高風險機構。
人民銀行表示,從整體上看,大部分機構評級結果在安全邊界內(1-7級),資產占比約99%。評級結果在“綠區”(1-5級)的機構2201家,“黃區”(6-7級)機構1881家,“紅區”(8-D級)機構316家。
(圖源:人民銀行)
從趨勢看,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峰值減少一半,連續6季度下降。全國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峰值已減少333家,現有316家高風險機構總資產僅占銀行業總資產的1%。
從機構類型看,大型銀行評級結果最好。大型銀行評級結果為1級的2家,2級的11家,3級的7家,4 級的3家,7級的1家。24家大型銀行資產占比71%。
中小銀行中,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的評級結果較好,分別有93%和70%的機構分布于1-5級,且無高風險機構;城市商業銀行有67%的機構分布于1-5級,但也有10%的機構為高風險機構(資產占全部城商行的3%);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信社)和村鎮銀行風險最高,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86家和103家,資產分別占本類型機構的5%、7%。
從地區分布來看,存量高風險機構數量呈現區域集中特點。截至2021年末,全國11個省(市、區)已無高風險機構,13個省(市、區)高風險機構為個位數。存量高風險機構主要集中在四個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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