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數量不超過3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2%;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數量不超過600萬股,減持比例不超過4%。
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減持,公告之日起四個月內進行(即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6月24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減持,公告之日起四個月內進行(即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7月14日)。
瑞豐新材表示,本次減持股東蘇州松禾與深圳松禾存在關聯關系,為合計持股5%以上股東,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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