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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新年首張罰單!金正大犯“三宗罪”,公司及高管被罰755萬元
2022-02-14 11:50:08   來源:資本邦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2月14日,近日,證監會官網開出2022年首張罰單,將一起財務造假案公之于眾。經查明,山東肥料大王金正大(ST金正,002470)存在虛增收入利潤等多項違法事實遭到證監會處罰,時任董事長萬連步被罰10年市場禁入。

一、通過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利潤

具體來看,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9.9億元。

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

除此之外,金正大未按規定披露其與諾貝豐(中國)農業有限公司的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其中,金正大與諾貝豐(中國)農業有限公司之間的關聯關系披露不準確;金正大對其與諾貝豐之間的關聯資金往來披露不準確。金正大未按規定披露其與富朗(中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諾泰爾(中國)化學有限公司的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

證監會開出的第三宗罪是金正大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作為出票人和承兌人,通過包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等四家銀行向臨沂凡高農資銷售有限公司等7家參與前述虛構貿易業務的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累計金額10.3億元。金正大對其開具的上述商業承兌匯票未進行賬務處理,導致《2018年年度報告》中虛減應付票據、其他應收款9.28億元,《2019年半年度報告》中虛減應付票據、其他應收款10.3億元。

另外一個方面,金正大虛增發出商品,《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存貨31.9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42億元,虛增負債(其他應付款/應付職工薪酬)1435.84萬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金正大責令改正,公司及8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共計755萬元:

一、對金正大生態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二、對金正大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萬連步給予警告,并處以24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2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120萬元;

三、對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李計國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四、對時任金正大財務部經理、財務中心總監唐勇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罰款;

五、對崔彬(時任金正大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高義武(時任金正大董事、副總經理)、顏明霄(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鄭樹林(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徐恒軍(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根據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最終決定對公司實控人萬連步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時任副總經理李計國被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時任財務部經理唐勇被采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關鍵詞: 財務造假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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