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7月16日通報稱,中國民生銀行在同業、理財、委托貸款等領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決定對其罰款11450萬元。
據了解,在近期開展的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專項現場檢查中,監管部門發現民生銀行存在31項違法違規行為,其中理財領域占了大半。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民生銀行在理財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有16項,主要包括:未嚴格執行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理財業務整改轉型不符合監管要求;違規調整理財產品收益;理財產品收益兌付不合規;違規調節理財業務利潤;使用內部賬戶截留理財產品浮動管理費收入和承接風險資產;理財產品間相互交易資產調節收益;理財產品未實現賬實相符,單獨托管;理財產品投資清單未反映真實情況,合格投資者認定不審慎;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投資杠桿水平超標;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市值比例超標;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流動性資產持有比例不達標;理財產品信息登記不規范;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規范;理財產品托管不盡職;違規開展委托資產管理業務,發行虛假結構性存款產品等。
記者查閱發現,民生銀行此前曾收到過兩次億元級罰單。2018年3月,民生銀行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規定以及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人民銀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8418193.27元,并處罰款114639752.47元,合計罰沒約1.63億元。2020年9月,民生銀行因30項違法違規事實連收9張罰單,累計罰沒1.08億元。
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銀保監會已督促民生銀行嚴肅整改。據悉,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大力整治高風險影子銀行業務,堅定不移推進理財業務轉型,加強股權投資監管,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合規建設。(記者聶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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