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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聯周邊游整改方案被質疑避重就輕 改進方案:非個人原因可全額退款
2021-05-31 10:05:23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聯聯周邊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聯聯”)針對川渝消委會聯合約談提交的整改方案,被認為避重就輕,缺乏誠意。5月28日,記者從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獲悉,報道刊出后,“聯聯”提交了第二份整改方案。四川省消委會表示,該整改方案“有了實質性的措施改進和規則優化”。

關于備受關注的退款規則問題,“聯聯”在“整改進程報告”中稱,三類退款規則明示如下:1.子菜單“爆品”類,非個人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無條件全額退款。如客戶原因根據其產品特性,進行規則強制展示并執行退款違約金處理,同時需客戶明確同意方可下單支付;2.子菜單“推薦”類,無條件執行全額退款。同時子菜單進入均可明確看到對應規則顯示,計劃5月28日完成下單頁面同步,達到菜單、產品、下單三重提醒效果;3.電商配送類,按照《電子商務法》對非生鮮、定制等特殊產品類型產品執行“七天無理由退貨”并在產品介紹規則上進行詳細明示。“聯聯”在方案中承諾對《平臺用戶服務協議》進行修改完善,將條款中顯示公平的內容進行整改;健全售后機制,通過客服外包方式快速解決人力問題,加強內部售后體系建設,客服承諾退款卻遲遲不退的,如因人為導致將追究到個人。同時還承諾在落實平臺責任、商家評價體系等方面進行整改和完善。

5月28日,記者登錄“聯聯周邊游”微信公眾號看到,“爆品”類產品下單前可看到的“退款規定協議”中,在“如需退款,有效期內收取20%違約金,逾期收取30%違約金”后增加了注解:“非個人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可全額退款”。

針對此次整改方案,北京中銀(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少扉、梁劍建議,聯聯周邊游平臺還應進一步完善格式條款的提示義務。聯聯周邊游平臺未主動出示《退款規定協議》《平臺用戶服務協議》條款,僅在“爆款”中主動顯示了主要退款規定,且用戶勾選《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并非付款前置程序。建議聯聯周邊游平臺將《退款規定協議》《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內容彈出,完善自身的提示義務。

四川省消委會認為,“聯聯”于5月27日提交的整改方案,在公平設定退費規則、履行告知義務、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方面有了實質性的改進措施,同時在涉及承諾兌現和售后服務方面建立了相應保障。“以約談促進整改”的監督作用見到了成效,希望“聯聯”在產品設計、規則設定等方面認真履行法定義務。

“我們的監督還將持續下去。”四川省消委會負責人表示,“‘聯聯’能否將整改方案中的承諾落實到位,我們將從消費投訴數據的變化、平臺格式合同條款等方面繼續關注。”(記者劉銘)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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