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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今亮點!植物新品種權的性質是什么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最終目的是什么?
2023-07-03 09:37:13   來源:法制法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植物新品種保護期限的起算日期是什么

我國已有明確規定: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的品種權保護期限為20年,其他15年。

法律依據:《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第三十四條 品種權的保護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年,其他植物為15年。

第三十五條 品種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品種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并且按照審批機關的要求提供用于檢測的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種權在其保護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品種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品種權的;

(二)品種權人未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三)品種權人未按照審批機關的要求提供檢測所需的該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的;

(四)經檢測該授權品種不再符合被授予品種權時的特征和特性的。

品種權的終止,由審批機關登記和公告。

二、植物新品種權的歸屬的界定

一是個人執行其單位的任務或主要是利用其單位的物質條件,包括資金、設備、場地、繁殖材料及技術資料等所完成的育種屬于職務育種,品種權屬于其單位。非職務育種的品種權應屬于完成育種的個人。

二是委托育種的品種權的歸屬應由委托方與受委托方的合同確定,如沒有合同約定,其品種權屬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說,不直接從事育種工作的單位或個人也可以通過委托育種的形式獲得品種權,由此獲得經濟效益。

三是合作育種的品種權屬于共同完成育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四是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一個植物新品種申請品種權時,品種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同時申請的,品種權授予最先完成的人。

三、植物新品種權的介紹

植物新品種權,是工業產權的一種類型,是指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植物新品種是指經過人工培育的或者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并有適當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種。完成育種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享有排他的獨占權,即擁有植物新品種權。

植物新品種權與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一樣,屬于知識產權的范疇。由于知識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所以,植物新品種權也是一種民事權利。

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最終目的是鼓勵更多的組織和個人向植物育種領域投資,從而有利于育成和推廣更多的植物新品種,推動我國的種子工程建設,促進農林業生產的不斷發展。由于我國對植物新品種權的法律保護還處于探索階段,有必要對國際上現行的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相關制度進行比較分析,以確定對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模式。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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