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合同糾紛有什么辦法處理?
1、承包合同出現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糾紛:
(1)和解。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是民事糾紛的主體,他們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是否行使處分權能、何時行使處分權能以及以何種方式行使處分權能概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2)調解。糾紛當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范(習慣、道德、法律等規范),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信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七條
二、承包合同違約怎么起訴?
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里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當我們遇到對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時,應該如何起訴?
1、收集現有證據。
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還有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文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收集對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資料,證據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關乎到能否起訴和勝訴。
2、確定管轄法院。
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訴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根據案件難易等情況,判斷是否要請律師。
對于復雜案件、標的額大的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案件,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
4、準備開庭。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簽訂承包合同后,出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如果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的,可以要求增加或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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