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出臺了《杭州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相比過去,最大變化是企業在注冊時,住所登記由登記審批制改為申報承諾制,只需填報一張《承諾書》即可。
據悉,《辦法》所稱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市場主體。
《辦法》堅持“便捷高效、規范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除不得作為市場主體住所登記的場所和負面清單內的場所外,均可適用住所登記申報承諾制,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創業活力。
與現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比,《辦法》突出了三個方面。
登記方式突出“便”
住所登記改為申報承諾制,市場主體申請設立登記和住所變更登記時不再要求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租賃合同等住所使用證明材料,只需填報一張《杭州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即可,申請人負擔大幅減輕,便利度大幅提升。
申報承諾突出“信”
市場監管部門將采取數字化手段,依托統一地址庫,采用電子簽名、電子公章等方式,便于申請人通過可信認證的方式作出承諾。此外,在申報時將排除信用不良市場主體的適用資格,減少失信風險,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曾虛假申報住所登記信息的市場主體及直接責任人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不適用住所登記申報承諾制。
監管方式突出“新”
改變傳統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信用分類分級監管等方式,提高監管的針對性、精準度,踐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精神,根據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適當提高通過主體住所登記申報承諾方式登記企業的登記事項抽查比例,結合大數據分析等手段主動發現問題,為市場主體營造寬松的發展環境。
此外,《辦法》還堅持“放”“管”并重。一方面,從放寬準入限制、簡化登記手續等入手,最大限度降低市場準入制度性成本;另一方面,通過信用評估、可信認證、標準化住所數據庫、“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強化事前預警、事中認證、事后監管,對作出虛假承諾或者提交虛假材料騙取登記的行為,強化信用監管和處罰力度,確保“放得開”“管得住”。
各區、縣(市)政府可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地區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細化規定及動態管理的住所申報承諾負面清單。(記者 朱晶晶 通訊員 趙文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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