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廣東省教育廳對外公布了《關于做好2022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幼兒園應優先滿足3周歲至6周歲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實行免試入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對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锻ㄖ愤€提出,要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
不得對幼兒進行入園前的考試或測查
《通知》要求,幼兒園應當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范圍、規模和班額,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幼兒園不得設置提前教授小學課程內容的學前班。嚴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招生工作方案,落實好報名、資格審核、注冊、入園等各環節的管理和服務,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安全、平穩、規范。集中招生結束后,如有富余學位,可隨時補招。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地區已取得辦園資格的幼兒園名單向社會公布,在招生期間設立咨詢投訴電話。幼兒園的招生簡章(廣告)內容應實事求是。招生簡章(廣告)應當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做誤導群眾的宣傳和虛假承諾。
幼兒園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進一步簡化招生入學辦理手續和證明事項,優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時解決招生中出現的問題,維系良好的招生報名秩序。不得對幼兒進行入園前的考試或測查。要遵守國家和省幼兒園收費的相關規定,不得在規定范圍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標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幼兒園要于招生報名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錄取結果告知幼兒家長,沒有錄取的幼兒家長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入園前,應當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通知》提出,要繼續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考慮城鎮化進程、人口變化趨勢等因素,精準測算學位需求,結合省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數和各地正在實施學位建設專項規劃,編制本地本年度幼兒園公辦學位建設專項規劃,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鼓勵和支持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普通高校、街道、村集體等舉辦公辦幼兒園,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切實保障普惠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提升幼兒園科學保教工作質量。
同時,做好政策性照顧和享受資助政策幼兒報名組織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和地方政策性照顧政策做好各類人員子女入園組織工作。要根據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的規定,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的政策宣傳服務和資助。
統籌運用服務區學位資源
《通知》提出,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有條件的區域可在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下,以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為主體,根據入園需求、辦園規模和招生能力,劃定學前教育招生服務區范圍,制定招生政策和收費標準,統籌運用服務區學位資源,滿足適齡幼兒就近入園需要。
廣東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招生監督和問責機制,及時對幼兒園招生過程中出現的資質缺失、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將招生工作情況與幼兒園日常管理、保教質量評估、年度辦學檢查、評優評先等工作相結合,引導各類幼兒園做好招生工作。(記者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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