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起,2022年春運工作拉開序幕,鄭州交警二大隊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結合當前實際情況,為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在轄區道路上對影響春運安全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整治行動。
嚴查機動車酒駕醉駕、違法超員、違規拉運危險品等重點違法行為
目前,受疫情影響,各客運場站暫時停止運營。鄭州交警二大隊針對實際情況開展機動車酒駕醉駕、未按規定超車讓車、違法超員和貨車違法載人、違規拉運危險品等重點違法行為重點查處。
200元罰款、記6分,超員一人也受罰
2022年01月17日12時11分,交警二大隊西開發中隊副中隊長馬魁帶領輔警劉五洲在西四環與中原路交叉口開展春運期間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一輛車牌號為豫A3950Q的紅色大型貨車駛入路口。該車貨廂內拉滿了鋼材,貨物高度已經超出圍欄的高度,在行駛當中容易造成脫落的事故隱患。駕駛員田某因駕駛機動車載貨超過長度、寬度、高度的規定,違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民警對駕駛員決定處以50元罰款的處罰。
1月17日16時50分,市交警二大隊鐵騎中隊副中隊長李哲帶領輔警肖飛、劉冬、郭占浩在嵩山路與南三環交叉口開展春運期間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一輛車牌號為豫AE928J號小型面包車拉了滿滿一車乙炔液化氣罐,涉嫌違法運載危險品。該車駕駛員馮某解釋稱他要把這些危險品拉到附近一處工地,因為距離比較近,所以就用自家的面包車拉著上路了。由于該駕駛員提供不了任何危險品運輸手續,民警將該車及駕駛員馮某移交二七分局嵩山路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1月17日17時16分,市交警二大隊鐵騎中隊副中隊長李哲帶領輔警肖飛、劉冬、郭占浩在嵩山路與南三環交叉口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VH38V9號小型面包車涉嫌超員。經核實,該車核載7人,實載8人,由于超員人數未達到核載人數的20%,民警按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對該車駕駛員李某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1月18日上午9:15分,鄭州交警二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張少科、閆永超帶領輔警在西四環溝趙高速口執勤,一輛車號為豫A8QS52的黑色SUV駛入路口,民警透過車窗發現車內乘坐了4名大人,2名兒童,包括駕駛員在內共計6人,而車輛的實際核載人數為5人,超員人數已經達到核載人數的20%以上,民警按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員張某處以200罰款記6分的處罰,并責令駕駛員消除違法以后再繼續上路行駛。
交警二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張少科介紹,為了保障春運期間道路安全,交警二大隊已啟動春運道路安全管理方案,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
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一般的小型轎車和SUV核載人數都是5人,不論年齡或體重,超出1個人就已經達到20%的處罰標準了,駕駛員將面臨200罰款記6分的處罰。希望市民朋友春運期間安全出行、守法出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記者 鄧萬里 通訊員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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