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環(huán)球 >
加強學校招收管理 合理制定收費標準
2022-01-06 08:22:15   來源:遼沈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日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中高等學校辦學條件建設 強化學校管理 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意見》,要求全省民辦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中等職業(yè)學校進一步規(guī)范辦學行為,提升學校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進而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

在加強辦學條件建設方面,意見要求落實學校法人財產權。學校出資方要將學校使用的土地、設施設備、建筑物等資產過戶到學校名下,學校的資產與其他資產相分離,不得挪用辦學經費。要加強基礎條件建設,確保學校的教學樓面積、教學設備、圖書數量等達到國家標準。

在加強學校管理方面,要嚴格招生管理,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參與、組織招生。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對違規(guī)違法行為嚴肅追責問責。完善財務、資產管理等制度,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及時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接受社會監(jiān)督。收取的費用應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做好膳食、住宿、取暖、校園網絡等后勤保障工作和安全管理。

意見對學生管理、教學管理、教師隊伍建設作出具體規(guī)定。包括要加強學籍管理,嚴格按照辦學類型和學形式,頒發(fā)學業(yè)證書,健全學生住宿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等。健全教學管理機構,完善專業(yè)動態(tài)調整機制,打造優(yōu)勢特色專業(yè)。健全學校內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制定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開齊開足所有課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確保專任教師數量、師生比例、教師隊伍結構等達到國家標準,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和教師培訓制度,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記者 閆柳)



[責任編輯:ruirui]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