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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將通過訴訟維護權益 這家中國企業勝訴的例子或許能夠對字節跳動有所幫助
2020-08-24 09:00:32   來源:網易財經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字節跳動終于還是走上了狀告特朗普的路。

23日,字節跳動微信公號發文稱,正式起訴特朗普政府。字節跳動表示,美國政府罔顧事實,不遵循正當法律程序,甚至試圖強行介入商業公司談判。為確保法治不被摒棄,確保公司和用戶獲得公正的對待,我們將通過訴訟維護權益。

歷史從來都是驚人的相似,2012年的夏天,也有一家企業遭遇了類似,并且走上了同樣的路,幸而,結局是樂觀的。

以史為鑒,這也許能為我們觀察局勢提供一些新的思考,甚至為Tiktok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01.

2016年《商業評論》雜志的報道中,描述了這樣的場景:

“他們怎么還不來電話和解?”

2012年9月12日,吳佳梁不停地重復著這句話。

還差3分鐘0點,吳家梁再次檢查了一遍郵件內容,按下發送鍵。此時,電話打來與否,都已經不重要了——因為,他正式起訴了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一個從未被挑戰過的權威。

手心全是汗。

那時,他還沒想到,18天后的中國國慶節,自己還起訴了時任美國總統。

吳家梁是中國企業三一電氣的時任總經理,以及美國羅爾斯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后者吳佳梁和三一高管段大為成立的公司,出資比例分別為20%和80%。

2012年,一切都顯得恰到好處。

2年前年,風電行業產能過剩進入寒冬,三一電氣盈利困難。當時政策鼓勵符合國外市場需求的行業有序向境外轉移產能。

2012年的國際風電市場,希臘歐債危機爆發,希臘第一大電力公司Terna Energy在美國的控股子公司Terna US正在為旗下項目尋求買家,而如果羅爾斯公司能夠吃下項目并在“世界末日”到來之前實現并網,就能拿到美國財政部30%的現金補貼。

公司急需盈利,國內政策支持,國外補貼誘人,還正好有項目尋找買家,此時不出手更待何時?

2012年4月,羅爾斯收購完成對Terna US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Butter Creek風電項目的收購,并取得了該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為此三一重工先后投入了約1300萬美元。

《南方周末》此前報道顯示,根據Ralls的起訴書,在并購發生前,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就審查了風電場的規劃位置,且在與國防部磋商后通過了規劃,得出了“沒有危害”的結論。并購完成后,俄勒岡州海軍武器系統訓練場以影響軍事飛行訓練為由,要求其中的一處風場遷址,Ralls照辦。

工程如火如荼地進行,還沒建完,就已經有買家找上門來。6月10日A股上市公司億城股份,也就是如今的海航投資,發布公告稱,全資子公司中嘉合創投資有限公司之全資子公司瀾溪風電科技(大連)有限公司計劃約2.42億人民幣收購羅爾斯的風電項目。

但是,同買家一同找上門的,還有CFIUS。

CFIUS認為羅爾斯公司收購希臘公司的項目,威脅國家安全,要求羅爾斯停止施工并提交報告。

按照CFIUS的要求,吳佳梁準備材料、出席聽證會,會議氛圍很友好,但是吳佳梁于7月25日收到結果——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要求項目立即停工。

當時,吳佳梁的第一反應就是把這個燙手山芋給賣掉,賣給美國人,盡量挽回損失。這似乎于當前Tiktok面臨的選擇異曲同工。

根據此前《法治周末》的報道,8月2日前夜,所有協議條款已經列好,只需簽字項目就可以轉讓出去,受時差影響,當天晚上這個協議沒有簽完。

2號清晨,CFIUS的第二次臨時禁令來了——禁止轉讓,只能拆。

被CFIUS盯上的企業,一般需要經歷30-45天的審查期,等待最終結果。審查認定無威脅,一切回歸太平;審查認定有威脅,則交易將被否或者禁止;CFIUS無法做出判定的,則遞交給總統決定,15天后做出回復。

此時,距離美國第57界總統選舉,僅剩下三個月時間。如今,Tiktok被禁止的時間距離美國新一屆大選,也是三個月左右。

在吳佳梁這個項目之前,交給總統的案件中,只有1990年老布什禁止的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公司收購美國MAMCO公司案被禁止了。

02.

吳佳梁沒想到,自己的案子“有幸”成為第二件。

于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9月12日24點,沒有等到CFIUS的結果,案件遞交給奧巴馬的同時,羅爾斯開始起訴CFIUS。

15天之后,9月28日,奧巴馬不僅否認了并購,并要求撤出所有設備。并且提出了嚴格的限制條款,需要有美國出生證明的美國公民,才有資格去把這個設備搬走。項目轉讓給誰,必須要美國政府同意。

美國出生的美國人——這是競選美國總統才需要的必要條件。

選了個有特殊意義的日子,10月1日,吳佳梁把奧巴馬也加入到起訴行列之中。

此后就是漫長的上訴和等待之路。

后來吳佳梁和三一回憶起這次史無前例的經歷,總會強調一些“做對的事”——

第一,起訴CFIUS和奧巴馬的法院,選在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因為這里解決過很多有關聯邦政府的訴訟,經驗豐富。而且,奧巴馬的法案,屢次敗在這里。

第二.請了很多經驗豐富的律師,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實習生、美國前司法部副部長、美國海軍前法律總顧問、還有小布什總統時期的美國總檢察長,以及

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三一選擇了一條能夠走通的路——

不與總統的權利正面剛,而是選擇質疑程序違憲。

一審中,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駁回了羅爾斯公司的主張,因為美國《1950國防生產法》第721節,禁止法院審查總統的最終決定。

但是,法案并沒有規定,總統在作出決定前的程序不受司法審查。

所以,三一在上訴中集中火力攻打這個點,認為總統違反美國憲法第五條“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內容。

吳佳梁曾經多次公開表示,CFIUS在禁止收購時,從來沒有到過現場進行檢查,也從來沒有進行過真正的雙向溝通。

審判法院也認為,正當程序不要求向當事人公開保密信息,但也只有保密信息適用豁免公開的要求。政府在禁止羅爾斯收購、剝奪其財產權的程序中,應該向三一提供可以公開的證據和理由,并且給三一為自己“說話”的機會。

所以,2014年7月15日,美國法院裁定CFIUS和奧巴馬在這次禁令中,違反了程序正義。美方應遵循相應程序公開相關決定所依據的非保密信息,并給予中方公司在了解相關信息后回應的機會。

最終,羅爾斯公司與美國政府和解,羅爾斯收購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四個風電項目可以轉讓給第三方。所以,三一在美國的這次“狀告”,雖然沒能獲得實體上的勝利,但卻獲得了程序上的勝利。

03.

目光回到Tiktok身上,三一的經歷,或許能夠提供些許思考,但是又不盡相同。比如雖然也是大選當前,但中國企業的實力已經和8年前不可同日而語,而特朗普的風格也同奧巴馬不完全相同。

不過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當年三一的例子把美國CFIUS的審查撕開一道口子,雖然“國家安全”的理由“無懈可擊”,但當每一步程序、和可以公開的證據都從暗箱拿到明面上,是不是依然站得住腳,還是捕風捉影、荒唐可笑。

比如在后來三一參加央視訪談節目時公開了非保密證據,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表示,其中很“扯”的理由,比如網絡襲擊和計算機網絡跟我們這個風力發電有什么關系,這個直到現在為止也沒想清楚。第二個,中國取代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費國,這個跟這個風電危害國家安全有什么關系,我也沒想明白。

(圖片來源:央視財經)

根據最新報道,不僅字節跳動,TikTok美國員工已準備好向總統特朗普針對TikTok頒布的禁令發起法律挑戰,這起訴訟將聚焦憲法規定的正當程序權。

《國會山報》稱,黑石法律集團(Blackstone Law Group)和著名互聯網維權律師邁克·戈德溫將代表TikTok的美國員工提起訴訟。他們預計于本周晚些時候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律師們表示,他們正在考慮在紐約南區、北加州或華盛頓特區提起訴訟。

關鍵詞: tiktok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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