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逼員工離職怎么辦 員工怎么辦理辭職和離職?
公司逼員工離職的處理辦法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上級部門舉報,申請賠償。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規定,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員工怎么辦理辭職和離職?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如果屬于部門主管以上崗位,可能需高層領導批準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
6.人事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