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315打假中,食品安全問題都是消費者最為關注的,從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到2011年的雙匯瘦肉精事件,再到今年的老壇酸菜事件,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觸目驚心。除了這些大家熟知的食品安全大事件,還有許多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各類山寨食品事件,例如“六個核桃”與“六仐核桃”“奧利奧”與“粵利粵”“康師傅”與“康帥傅”等著名商標被仿冒、侵權的事件屢禁不絕,這些看上去引人發笑的假冒產品,不但對相關品牌造成惡劣影響,更實打實的侵犯著消費者的權益,損害著消費者的利益。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升,消費者的日常消費除了滿足最基本的需求,也越來越傾向于選擇知名品牌,由此產生的商標、產品侵權亂象越來越多。最典型的當屬于酒鬼花生商標維權事件,一包小小的酒鬼花生,竟引來眾多無良商家爭相模仿造假,僅在2020年、2021年兩年的時間里,四川百世興食品有限公司(“酒鬼”商標持有者)就因商標侵權問題起訴了六七家食品公司。
(2020)皖民終1101號河南家成食品有限公司訴百世興判決書
鄂01知民初119號百世興訴武漢頂享食品有限公司民事判決書
滬0104民初5266號百世興訴江蘇沁沁食品有限公司、董興中民事判決書
值得一提的是,百世興的一系列打假動作,對這幾場訴訟中同樣作為被告的經銷商實行的“告而不究”的處理方式。即只要經銷商配合證明假冒偽劣廠家的造假事實,后續將不再要求侵權經銷商做出實際賠償。
據了解,早在2003年,百世興食品就已經申請注冊了“酒鬼”商標,經過20年的經營與發展,酒鬼花生已逐漸成長為佐酒花生這一品類中的大品牌。隨著知名度的提升,酒鬼花生在不斷獲得消費者認可的同時,也引來了許多無良的商家,他們將假冒偽劣的食品以酒鬼花生的名義出售,嚴重侵犯了商家和消費者的權益。
在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上,百世興食品認為,假冒偽劣產品的危害之大,遠超消費者的承受范圍,打假不能只靠315這一天,打假應該全年無休,特別是食品安全問題,食品安全不是綜藝表演,不需要其他商家的假冒模仿。食品安全問題上,也沒有什么大事與小事,更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發現問題就一定要追究到底,讓不法分子、無良商家無路可走,還消費者一個明亮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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