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李晨律師:愿做律師事業傳承路上的“抱薪人”
“律師興則法治興,法治興則國家興。”律師事業的長遠發展,傳承是基礎,發展是傳承的目的。我們這一代的律師是應該好好考慮一下這個問題了。
——李晨
眼神堅毅、面相平和、做事舉重若輕……初見李晨律師,許多人都被這位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謙遜儒雅的氣質所吸引。
回首過去20余年,李晨的人生軌跡總是在適時而變:他本科學的是英語專業,研究生時轉到了法律;成為律師后,他一開始的執業領域是房地產與建設工程,后來拓展至環境,如今專注于金融和商事投融資領域的爭議解決;他工作的律所也是幾經更換。不過,有一點未曾變過,他一直將法律公平正義的“底色”作為律師事業的自覺追求。
“法律公平正義的底色,是引領我進入這一行,并且,一路上給予我方向指引的‘北極星’。”李晨說。
執業近二十年,現任大成中國區董事、大成上海辦公室爭議解決專業組牽頭人的李晨,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敏銳的商業思維和對監管要求的深刻理解”,事業上已經取得了一些成績。很自然的,如今的他也想為律師事業的發展盡一份自己的力量,包括為青年律師的成長“傳道授業解惑”。
2月21日,《亞洲法律雜志》(ALB)公布了“2022 ALB China十五佳訴訟律師”榜單,李晨入選。
最初對法律產生興趣是因為它公平正義的“底色”
大三那年,就讀于上海外國語大學的李晨心想,英語更多的只是一門語言工具,為了將來能夠在職場上有更強的競爭力,自己應該再修一門專業性比較強的專業。于是,他選擇了法律。
不過,李晨坦言,自己當初對法學其實并沒有多大的興趣。法學真正開始走進他的內心,還是因為一次特別的考試經歷。
《法律基礎》是大學的一門公共課。李晨回憶說,那年因為一些原因,他不得不在準備極不充分的情況下參加了這門課程的考試,結果卻出人意料,他的成績進入了班級前三。
“考試的內容主要是案例分析。因為沒什么準備,我只能憑借著自己對公平正義的一點樸素理解,以其為指導原則來‘求導’答案。老實說,我也沒想到最后能考得這么好。”李晨笑言,這次“有趣”的經歷讓他忽然意識到,法律或許是自己比較擅長的一個專業。“當然,更重要的,是它讓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公平正義的‘底色’。”
隨后在大三時,李晨正式投入到了法律專業的研究生考試備戰之中。
然而,想易做難。
備戰階段,獨自坐在自習室里,面對著桌上一大摞大部頭的法學著作和教科書,李晨不禁又有些猶豫了,“背法條、曉法理,真的非常枯燥,非常辛苦。不過,自己既然選擇了這條路,硬著頭皮也要走下去。”
好在功夫不負苦心人。2000年,李晨成功考入華東政法大學,入讀民商法專業。其間,遇到了對他一生影響頗深的傅鼎生教授。
傅鼎生是我國著名民法學家。正是這位華東政法大學的民法學科帶頭人、連續十幾年被華政學子評選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的傅老師那充滿思辨性、趣味性的教學方式,令李晨真正地喜歡上了法律。
在李晨的記憶中,傅鼎生的講課習慣援引各類案例,深入剖析原理,條理清晰、邏輯性強,非常引人入勝。“而且,課堂最后的模擬法庭辯論環節總會伴隨著一個神奇的現象:傅老師做正方,我們二十幾個思維活躍的年輕學生做反方,我們想盡一切辦法從傅老師的觀點中尋找瑕疵和不足,連番發起沖擊,但一個學期下來我們最后卻發現,無論我們從哪個角度發起攻擊,傅老師總是能夠自圓其說,沒有任何漏洞。我們也奇怪,為什么會這樣?后來明白了,傅老師不僅天賦加身,思維極具穿透力;為學還非常努力,翻爛了好幾套史尚寬的‘民法全書’,因此,功力非常深厚,且已成體系。每次辯論時,他等于是提著‘一桶水’跟我們探討‘一滴水’的問題,自然能夠從容應對。從根底上來講,他的觀點已然形成閉環,是最堅固的‘防御工事’。”
“能夠形成一個層次清晰、邏輯嚴謹的穩定閉環,法律本身的這一特征令我感覺非常有意思。此外,傅老師的講課還讓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另一重魅力:能解決實際問題。”李晨說。
有這樣一個例子他至今記憶猶新。
有一次,傅鼎生在課上講到一對法律概念:預約和本約。“課上傅老師問大家,假如有一天你看上一套房子,簽了預約合同,也付了定金,之后卻反悔了,不想要房子了,還想拿回定金,有什么辦法?”李晨清楚地記得,大家苦思冥想了半天,面面相覷,最終也沒人能夠答得上來。隨后,傅鼎生笑著說道,其實只要能深刻理解“預約”這個概念的內涵,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所謂預約,一方面是雙方約定一個具體的日期簽署本約,另一方面在簽署本約的當日雙方是要就合同的實質性條款進行磋商的。這樣一來,只要我在磋商的過程中提出一些令開發商難以接受的條款,比如逾期交房一天需賠付100萬元的違約金,那么,“本約”可能就簽不下去了。而在這種情況下,違約責任不在購房人,那么,退還定金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
“這個案例,讓我看到了法律的實用性,看到了專業知識的力量!”李晨說。
他表示,自己后來成為律師進入房地產與建設工程領域后,曾多次“學以致用”,結果也都很成功。
“當我成為開發商一方的律師后,又得反過來,防范不誠信的業主。因為深知‘預約’的漏洞所在,所以,在簽訂預約合同的時候,我選擇了把本約合同同時給業主看,并當場敲定合同的所有條款,這樣一來,就可以提前堵住漏洞。”李晨說。
對“預約”這一正一反的應用,也讓李晨意識到,法律作為“工具”很多時候是一把雙刃劍,“我必須把它用在正確的地方。”他說,“現實中,的確有些客戶會要求我們律師幫忙創造一些不誠信的價值,面對利益誘惑,我的內心也掀起過漣漪,但是,最終我基本都拒絕了,因為我對法律的喜愛最初來源于它公平正義的‘底色’。一旦違背了它,對我而言,法律也就失去了它最主要的魅力。”
得失相生。這樣做的李晨也得到了回饋,那就是:更高的勝訴率。
因為不想違背初心,在接手案件的時候,他通常會比較慎重,“我希望自己的出發點是維護公平正義。”因此,在簽訂委托合同前會花較多的時間把事實盡可能地先弄清楚,“訴求合理的案子我才接。”
因為訴求相對合理,且沒有心理負擔自己能夠全情投入,李晨代理的案件能夠贏得較高的勝訴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職業生涯總結起來就是兩個字:舍得
2003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后,李晨入職上海建緯律師事務所,成為我國房地產與建設工程領域最著名的律師之一朱樹英的助理。
“雖然在建緯只呆了四年,對那段生活的印象卻特別深刻并獲益良多。”李晨說,建緯當時有一項內部規定,助理工作兩年后必須獨立,“剛畢業,一想到兩年后就要自謀收入了,壓力非常大。”因此,始終保持旺盛求知欲的他那兩年過得特別緊張、充實。
建緯也給初入職場的李晨提供了很好的發展平臺。律所學習氛圍濃厚,“首先,每周的集體學習是雷打不動的。其次,律所的內部刊物,給助理提供了大量寫作實踐的機會。再者,所里的研究課題,也會給年輕人機會一同參與。”
李晨個人則還有一重壓力,朱樹英被譽為“上海灘最勤奮的律師”,“在建緯,除了負責開門的保潔阿姨,朱老師幾乎總是第一個到。我作為他的助理自然也不能到得太晚,于是,早上8點半到,晚上11點左右離開,就成了那段時間我的工作常態。”
2005年,李晨正式執業,“得益于此前兩年的充分準備,和建緯這個平臺,我的律師職業生涯起步還算是比較平穩。”
時間來到2007年。隨著業務步入正軌,創收的逐漸增加,和隨之而來的工作量的劇增,此時,他萌生了自己創業闖一闖的想法。
隨后,他便與另外兩個同事一起加入了2006年剛剛初創的上海得勤律師事務所,攜手踏上了創業之路。“得勤后來的發展也還是不錯的,2008年即拿到了上海市優秀律所等榮譽。到2010年我離開該所時,律所的規模已擴張至40多人。”
不過,經歷了幾年的高速發展后,得勤的擴張之路,也漸漸放慢了腳步。“新加盟的合伙人不多,這讓我們產生了強烈的危機感。”李晨說。隨后律所開始尋求突破,先后找了幾家律所談合并,但都未能成功。
“索性,我們就來一場徹底的自我革命。”李晨說。
之后,他們找到了當時上海唯一一家規模破百的律所——大成上海辦公室。因為大成的文化是開放、民主,因此,僅僅兩個星期,雙方就敲定了合并事宜。
“2010年,我和團隊正式加盟大成。此時,恰逢大成的專業化建設如火如荼地展開,我們40來個人之前都是做房地產業務的,于是,大成推行專業部門化后,我們就順理成章地歸到了房產部。”李晨說。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這一路走來,李晨始終都是在“舍得”之間主動去適應變化。對律所的選擇是如此,其專業的變遷亦是如此。
2013年,李晨隱約感受到了房地產行業法律服務日趨明顯的同質化競爭,由此引發了他的危機感。“因為同質化,導致了激烈的價格競爭。明顯可以看到的是,2003年遍地都是小開發商,紅紅火火;而到了2013年,小開發商不僅越來越難拿到項目,自身資金周轉也紛紛出現問題。當初的‘藍海’已然變成‘紅海’。于是,我便萌生了轉型的想法。”
“我必須尋找一片新的‘藍海’。”李晨說。
隨后他將目光鎖定在了金融和商事投融資領域的爭議解決。“之前做房地產業務,我就經常跟金融機構打交道,對它們并不陌生。自國家金融政策收緊、不再大面積放水以來,金融領域很多項目都出現了風險。相應的法律服務需求,也隨之‘水漲船高’。”李晨說。
這時,他還發現一個現象,就是像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這類非傳統的金融機構幾乎都沒怎么打過官司,因為沒這個必要,以前市場上的錢足夠充裕,基本上所有金融產品都能發得出去,即便出現違約,再發一個新產品,公司即可繼續運營。
“這也導致了一個結果,即這一細分領域缺少訴訟律師。”李晨說。對訴訟經驗豐富的他而言,這無疑是個機會。于是,他便將執業重心轉移到了金融和商事投融資領域的爭議解決。如預期的那樣,調整專業方向后,面對一片全新的“藍海”,李晨的業務又登上了一個新臺階。
“有得必有舍。之后,我基本上就慢慢地將房地產方面的傳統業務,以及商事領域的非訴業務,都放棄了。”李晨說。
時移世易。
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業內,李晨的差異化專業標簽越發明顯,執業領域不斷拓展。與此同時,他也發現,在他所執業的這一細分領域,律師的發揮空間越來越大。
“一開始,我主要代理原告的案子,工作簡單來說,就是讓債務人欠債還錢。后來,我開始也接受被告的委托,業務進一步拓展。而隨著市場的變化,交易結構的日趨復雜,投資者難以直接追索違約的底層債務人,開始以管理人違反‘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為由追究管理人責任——糾紛的類型、參與主體等都變得越來越多元,相應的,律師也就有了越來越大的發揮空間。”李晨說。
為了適應這種變化,李晨必須持續學習新知識,不斷調整業務的側重點,也由此,必須不斷地在舍與得之間尋求平衡。
“我的職業生涯總結起來就兩個字:舍得。”李晨感慨道。
既要低頭走路,也要抬頭看路
“一艘沒有方向的航船,任何風對他來說,都是逆風。”在人生的路上,選對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生活中的李晨比較隨性,但對工作宏觀環境的變化卻特別敏感。“畢竟客觀環境始終是在變化著的。執業路上,我們既要低頭走路,也要抬頭看路。我也不時地會提醒自己和所里的年輕人:每隔三年,最好思考一下有些東西是不是應該做些改變了。”
李晨是2011年度上海十佳房地產專業律師,ALB推薦環境律師,曾經在這兩個領域都做得不錯,但他并沒有貪戀固有成績,潮水來時,還是毅然選擇了轉型。
“轉型的過程雖然痛苦,但從后來的結果來看,它確實又是必需的。”他說。
李晨是1978年出生,29歲那年加入得勤。當時他心想,自己從事房地產與建設工程法律服務已經有幾年了,應該再增加一個輔業,“我想,既然是輔業,就應該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再帶點兒公益性質,于是便選擇了環境領域。”具體而言,他選擇的是環境領域中的土壤污染。那幾年,因工業用地再開發時未做修復爆發了多起“毒地”事件。“然而,與市場需求相比,我發現專門從事這類事件處理的律師卻很少”。李晨說,這更堅定了他的選擇。
自那以后,李晨代理了多起在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的案件,較早出版該領域的專著《中外比較-污染場地土壤修復制度研究》,更被推舉為上海市律師協會環境資源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參與了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一些相關規則的制定。
在房地產和環境兩個領域,李晨都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專家型律師。
“后來,向金融領域轉型時,為了把這兩個標簽撕下來,我花了不短的時間,講課、發文章,也做了不少的事情。”李晨表示,一個專業領域如果不是那么大眾化的話,其實進入的門檻并不像大家想象得那么高,如果再加上機緣契合,可能很快就能進入核心領域,“對年輕律師而言,這絕對是個機會。
“但是,一旦看準了,就必須長期投入,中途轉行的成本是很高的。因此,年輕律師對專業的選擇也要謹慎,不要隨意往自己身上貼標簽。”李晨說。
除了專業方向的選擇,對于法治環境的變化,李晨也時刻“抬頭看路”。
比如,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并即時生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又被稱為《九民紀要》,對裁判思路進行了統一。中國民商事審判最前沿、爭議最集中的疑難問題,迎來了一把尺子。對此,李晨表示,“這意味著,最高院將減少對具體案件的介入,將工作重心轉移到裁判規則的統一上來,著力推進類案同判。作為律師,我們必須深刻理解其中的內涵,并主動調整工作思路與工作方式去適應新的變化。因為,《九民紀要》的頒布,必將給律師事業帶來長遠而深刻的影響。”
擅長爭議解決,追求“簡單+安全”的辦案美學
李晨擅長爭議解決,這與他研究生階段打下的基礎有莫大的關系。
“對法律,我始終懷有敬畏之心。”李晨說。如今,司法判決使用的基本是三段論式的邏輯形式。認定事實是小前提,法律理由是大前提,判決主文是結論。“大前提,就是適用的法律、司法解釋,有的時候是法理。”我們看到,在案件判決后,一些人會覺得很冤枉、很委屈,明明自己有道理卻反而輸了官司,在李晨看來,導致這一困惑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正是當事人對大前提的理解不夠深刻。
“對法律的敬畏,首先就是對法律的研究要足夠深刻、足夠透徹。”
因為意識到大前提的重要性,這些年李晨養成了一個習慣,即辦案時一定要找到能得出結論的大前提,一旦找不到,或者大前提不是那么明確,他就會一頭扎進最高院對歷年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法理類專業書籍等的“書海”中,尋求答案。
“我希望自己對法律的認知能盡可能深刻一點,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同時,也希望自己的觀點盡可能地形成閉環,更能經得起推敲。盡管如此,這些年來有時候我也會犯錯,也經常反思自己的認知盲區和不足,這也是法律工作能夠長期陪伴我成長的樂趣。”他說。
除了盡可能地吃透適用的法律,李晨辦案時基本還能做到邏輯清晰嚴謹。它外在的表現形式就是,追求“簡單+安全”的辦案美學。
簡單是基礎。
這里所說的簡單,主要是指提交給法庭的“意見”必須是“大道至簡”的一個總結。首先,它得能讓人聽懂;其次,它能讓人復述,“光能聽懂還不行,面對一些復雜的案件時,比如,你跟公司法務聊,就必須讓他能清晰地向其公司領導復述;你跟庭審法官聊,法官聽懂了,他后面還得向法官會議、合議庭合議復述,所以,還必須能夠被復述。”這樣一來,就要求律師的“意見”,必須經過一番篩選、提煉,做到簡單、洗練。另外就是,做到邏輯清晰、完整,形成閉環,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被人理解、接受。
那么,安全又是何意呢?
簡單更多的是針對法律事實,安全更多的偏重法律的適用。對法官而言,律師提交的“意見”,對法律、法理的研究越扎實,同類判例支持的力度越大,內在邏輯越清晰嚴謹,他做出的判決,改判率就會越低,也就越安全。
、“現在對團隊中的年輕律師,我也是這么要求他們的。”李晨說,“首先,你將案情講給我聽,我看能否聽懂,能否復述,然后再看看其中是否存在邏輯上的瑕疵,邏輯是否形成了相對穩定的閉環。”
對年輕律師而言,這成為了一套成熟的辦案范式,以及檢驗自身工作的標準。
當然,李晨也指出,“安全”有時也是相對的。比如,對客戶而言,面對的具體情況不同,他追求的安全邊界也可能會不一樣。
這些年代理案件,李晨一直在沿著“簡單+安全”的思路尋求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判決結果,“這個結果,一定程度上是提前預見了的。”
“有理不在聲高”,如今更傾向于通過調解來解決爭議
絢爛之后歸于平靜,是事物成熟的重要標志。
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對生活理解的深化,近年李晨的執業風格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在法庭上,我現在更多的是追求一種自然的風格,不那么張揚,對抗性不像當初那么強。”
這好比是一塊璞玉,經過時間、經歷的不斷打磨,漸漸褪去了棱角,變得日漸溫潤。“以前上了法庭,我認定自己就是去對抗、去打敗對方的,必須爭一個輸贏,因此,經常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緒。近些年我的認知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現在我覺得自己上庭時,更多的是為了把問題講清楚,我提出一個經過反復驗證、自認為是對的觀點,把它清晰地陳述在大家面前,至于對與錯,以及案子具體該如何判,則由眾人一起來判斷。少了針鋒相對的戾氣,多了一份春風化雨的和氣,效果反而更好了。”李晨說。
他表示,這種轉變也是歲月磨練的結果。“這些年,我跟不少老律師對過庭,從他們身上學到了不少東西。我始終記得,有幾位前輩律師在法庭上那不慍不怒、瀟灑自如的風采。即便他們與我觀點對立,我還是非常愿意聽他們講話。因為他們的表達方式,真的給我一種如沐春風的感覺。”
這些年,李晨的執業風格在向這些前輩靠近。“作為過來人,現在我也愿意把自己的這番感受,和轉變的過程,講給更年輕一輩的律師們聽。”他說。
認知的變化,也促使李晨如今更傾向于通過談判、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分歧、化解矛盾。在法庭上,雖然他現在基本上都是尋求一種溫文爾雅的表達方式,但畢竟由于利益沖突的存在,使得內在的對抗性無可避免。“即便如此,庭審結束后,如果可能的話,我都會和對方的律師交換一下名片,交流一下意見,如果發現雙方本質上分歧不大,就盡可能調解解決。”2021年的年底,他們有一個仲裁案正是通過雙方律師的共同努力得以調解解決。
“很多時候,當事人的情緒,信息的不對稱,以及一些感性因素,都可能導致當事人花了大量的時間、精力,最終得到的卻是一個令自己不那么滿意的結果。這種情況下,調解的效果反而會更好。”李晨說。
他希望年輕律師能盡早認識到這一點,“調解、談判、起訴都只是手段,目的是最大可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想對青年律師說的話
大約十年前,一個助理對李晨說過一句話,令他至今記憶猶新。“他說,感覺我們律師沒有傳承。”因為是十年前,那時,中國律師業務類型的多元化和律所真正走向市場化的時間還不長,談傳承,李晨覺得還有些奢侈,但這句話他卻一直記在了心里,并且,覺得很有道理。
“如今時過境遷,我覺得,我們這一代的律師是應該好好考慮一下這個問題了。現在的年輕一輩面臨的環境其實更加復雜,工作更加艱苦,我們應該在執業技能、執業理念等方面,給予他們一定的提示。”他說。
李晨有一些想對青年律師說的話。
首先,要有危機意識,對于社會形勢要有自己的宏觀判斷,有前瞻眼光,并懂得主動求變,順勢而為。
其次,要沉得下心。經過多年發展,如今中國律師事業的專業化分工已經很細,相對老一輩和中生代律師多元化的發展,青年律師的發展路徑其實更加固化了,因此,在一個專業團隊中深耕5-7年,將基本功打牢、打扎實,是很有必要的。
當然,在堅持專業化發展的同時,還要注重綜合素質的提升。以前,法律服務業相對粗放,談專業化是情理之中;如今,法律服務業專業化分工日漸細化,反過來注重綜合能力的培養,同樣也是順理成章。青年律師除了要做到“術業有專攻”,還得能夠“獨當一面”,培養自己統籌全局的能力。“就全面性而言,有些小所的青年律師反而做得更好,因為他處理很多事情時不可能依賴團隊。而大所的青年律師因為習慣了對團隊的依賴,往往在專業能力上較為出色,但是有時對客戶商業需求的把握方面尚需磨練。”李晨說。
再者,商事領域的青年律師還要培養自己的商業思維。客戶推進一個項目,律師僅僅是幫他找出并設法規避其中的風險,至于生意能不能做成我不管,這顯然是不夠的。一個合格的商事律師,應當圍繞客戶的商業需求,為其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幫他實現自己的商業目標,為此,在可控的范圍內承擔一定的風險有時也是必要的。
“一個優秀的青年律師還應該懂得四個字:修身養性。”李晨說。專業能力出色,卻缺乏自我心理調節能力,這樣的人事業同樣走不遠,并且,還可能適得其反,變得憤世嫉俗。
李晨自我調節的方式之一,是多讀“圣賢書”。生活中,他是一個非常“宅”的人,深居簡出,書香成了他最好的陪伴。“讀書,深刻影響著我的工作和生活。”他說。比如,古書上說,“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就是說,品行修養是人生的根本。“循此思路,律師的創收是‘末’,是其解決問題能力的一個外部顯現,客戶花錢購買的是律師解決問題的能力,故,律師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創收之‘本’。”“所以,作為青年律師,應該認清這一本質,苦練內功,不要舍本逐末。”
“點一盞燈,照亮自己,溫暖他人。”如今人到中年,李晨表示,如果說自己接下來還有什么明確的職業規劃的話,那便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機會關注青年律師的發展。作為華東政法大學兼職碩士導師,這些年他為上海律師“預備軍”,以及自己律所的青年律師,也做過一些事情,但在他看來,“這顯然還遠遠不夠。”
以法律人之名,再出發。他愿意在做好律師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位律師事業傳承路上的“抱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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