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基于一種發(fā)自內心的熱愛,把它當成終身的職業(yè),是很難在刑辯律師這條路上長期堅守下去的。”
吳敬,北京家濟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人、主任,回顧自己多年的刑辯律師生涯,他面帶標志性微笑,言語中滿是感慨。
20多年前,他進入律師行業(yè),開始接觸刑辯業(yè)務。2002年底留學日本,在新潟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學位,畢業(yè)后加入日本知名企業(yè)任法務。6年后回國,起初也是在世界500強公司里擔任法務經理。2011年末,回歸律師本職,回到刑辯領域,并在2018年與人攜手創(chuàng)辦了專注刑事業(yè)務的精品所——北京家濟律師事務所。
“在我的內心深處,最愛的還是刑事辯護。”他說。
時在寒冬,夕陽斜照窗臺,在國貿SOHO一間古色古香的辦公室中,筆者與吳律師相對而坐。他是央視《法律講堂》上的常客,身形高大,身姿挺拔,笑聲爽朗。甫一落座,他便開門見山地表示,最近有一個問題一直在他的腦海中徘徊:如何才能在刑事辯護中更好地讓被告人及其家屬感受到尊嚴。“做律師這么多年,閱盡千帆,如果說有什么東西是我一直堅守不變的,那么,竭力維護當事人的尊嚴一定是其中之一。”他說。
守護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和家屬的尊嚴
對被告人人格的尊重,是現代司法文明的重要標志。
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明確規(guī)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德國憲法》也在開篇第一條就指出:“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
源于古羅馬時期的刑事辯護制度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嚴”這一思想,強調未經法律程序判決有罪之前,嫌疑人被推定為無罪,并依法享有辯護權。
“專注刑事辯護這么多年,我?guī)缀趺刻於荚诟桓嫒思捌浼覍俅蚪坏溃娺^不少曾經風光無限的高官、企業(yè)家鋃鐺入獄后,人生瞬間跌落谷底。一個人犯了法,自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其作為人的起碼尊嚴和法律賦予他的基本權利,也必須得到尊重。”吳敬說。
他認為,尊嚴至少有兩層含義。首先,它是人人享有的一種基本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守護人的尊嚴也是在守護法治這座大廈的重要根基。其次,它表現為罪刑法定基礎上,對被告人的一種公平公正的“評價”。
“一個人即便是犯了法,也只應為其觸犯法律的部分承擔責任,否則就是對其尊嚴的一種侵犯。”吳敬說。
他承辦過這樣一起案件。
其委托人被鄰居指控犯強奸罪,而據該被告人所言,女方是自愿的,并且,因為女方丈夫的突然出現,雙方匆忙之間尚未發(fā)生實質關系。接手該案后,吳敬在調查中也確實發(fā)現了一些疑點,比如,被告人家門口的視頻監(jiān)控內容顯示,該女子此前曾多次往被告家中跑,并有主動往上貼的舉動。在重重質疑下,被告人被取保候審成功。
期間,也曾有“好心”人士勸說被告人,若他主動認罪可以爭取緩刑,如果再繼續(xù)“頑抗”則必將被處以實刑。吳敬表示,通常經歷過在看守所中長期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面對這類“勸說”時,意志很難不發(fā)生動搖。但是,這位被告人及其家屬的態(tài)度卻異常堅決,也讓律師解除了后顧之憂!“雖然搞不正當男女關系本身是不道德的,但為自己爭取一個公平公正的評價,也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關乎一個人甚至是一個家庭的尊嚴。”最終,被告人獲得了無罪的結果。
“這份尊嚴是受法律保護的。”吳敬強調。
在維護嫌疑人、被告人的尊嚴方面,我們顯然還有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
許多人應該還有印象,在以往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出庭受審時,基本是統一著“囚服”。這顯然違背了我國刑法中的無罪推定原則,也不符合現代司法文明的要求。2015年,最高法公布改革意見,禁止了這一行為。
這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維護了被告人的尊嚴。
然而,制度上在“松綁”,人們心里的枷鎖卻依然未曾卸下。先入為主地“預斷”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認為穿過囚服便是“罪人”,且一朝是“罪人”一生都是“罪人”,這類有些幼稚的觀念,無論是在執(zhí)法人員還是在普通民眾中,都普遍存在。
“可見,觀念上的轉變更將是一項持久的工程。為此,我們需要點亮司法的理性之光。”吳敬說。
做當事人的戰(zhàn)士、謀士、心理咨詢師和橋梁
在刑事訴訟中,如何更好地守護被告人和家屬的尊嚴?
吳敬表示:
首先,需要提高我們的認知水平。包括公檢法在內的所有法律人,都應該認識到尊重被告人的尊嚴,是在守護法治這座大廈的重要根基,漠視個人尊嚴而使其受損,破壞的將是整個法治社會的有序運轉。而一旦法治大廈的根基動搖,因“無妄之災”“凍斃于野”的可能是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
其次,提高法律人的素養(yǎng)。一方面是專業(yè)能力,包括查明事實真相、正確適用法律等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專業(yè)態(tài)度,比如,不基于情緒去判斷“事實真相”。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是社會的基本底線,如果執(zhí)法者都在違法,哪怕你是出于所謂的正義和公心,看似是在保護誰,其實卻令整個社會的法治系統變得更為脆弱,受到傷害的將會是更多的人。
再者,給予律師更多地關心和支持。歷史和實踐已經反復證明,公檢法之間有相互親近的天然傾向,往往協作配合有余、監(jiān)督制約不足,因此,在刑事訴訟中,如果缺少一個體制外的對立面——刑辯律師的參與,很難完全防范和杜絕冤假錯案發(fā)生。其結果通常是,“起訴和審判變成了對偵查結論的認可、確認程序,偵查結論得不到有效檢驗和質疑,錯誤的偵查結論會一路暢通無阻,成為起訴和裁判結論,最終導致冤案發(fā)生。”雖然,法律要求公訴人秉持客觀立場,但實際上大多數的時候只能做到“深刻的片面”,因此,需要同樣持“深刻的片面”立場的辯護人,雙方各執(zhí)一詞,展開充分辯論,讓“理越辯越明”,這才更有利于公平正義的實現。所以,必須看到設置刑事辯護的制度意義,給予相對于公權力部門處于弱勢地位的刑辯律師群體更多的關心和支持,使其更好地發(fā)揮作用,實際就是在保護社會秩序、保護每個人。
“在刑事辯護中,維護當事人的尊嚴,律師有多重角色,他是戰(zhàn)士、謀士、心理咨詢師,也是橋梁,可以起到多方面的作用。”吳敬說。
他解釋道,刑事辯護是一條充滿風險和挑戰(zhàn)的荊棘之路,有時需要刑辯律師像個戰(zhàn)士一樣,隨時準備沖鋒陷陣。而當事人處于羈押狀態(tài)時,律師通常是當事人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這時就需要由他來為當事人運籌帷幄,制定細致周密的應訴方案,并具體執(zhí)行。這時,律師相當于一個謀士。被羈押時,律師還是當事人茫茫大海里的燈塔、無涯黑暗里唯一的一束暖光,因此,還需擔負起當事人及其家人心理咨詢師的角色。另外,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律師還得做好橋梁,以專業(yè)法律語言和能被對方接受的方式,將當事人及其家屬的意見傳遞給執(zhí)法機關,相應地,也把公訴機關的意見準確地傳達給當事人;并運用自己所掌握的專業(yè)法律知識,為當事人架設一座橋梁,將其送到“理想的彼岸”。
“惟其艱難,更顯得堅持的可貴。為了同時扮演好這幾個角色,律師必須具備出色的專業(yè)能力,同時必須有‘不破樓蘭終不還’的勇氣和堅持。”吳敬說。
當然,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因此,吳敬在律所推行的是“專業(yè)律師+助理+辦案秘書的團隊協作辦案模式”。
因為熱愛,所以堅守
有人說,從事刑事辯護就像跑馬拉松,尤其是做無罪辯護,沒有堅強的意志、持久的耐力,很難堅持下去。
吳敬對此深有感觸,他說,在保障人權、防范冤假錯案、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方面,刑辯律師的作用均無可替代,“但在中國做刑辯律師,像會見難、調查取證難、閱卷難、采納正確辯護意見難、維護律師在訴訟中的合法權益難,這些問題都已經是老生常談了。”雖然在立法上我們也做出了努力,比如,建立證據開示制度以確保律師的知情權,但令人遺憾的是,靜態(tài)的立法成果并未能實現與動態(tài)的司法實踐一一對應。
“事實上,在司法實踐中,不僅大量辯護人的權利未能得到落實,辯護人自身的人身權利也經常面臨威脅。”吳敬說。
當然,其中最難的,還是沒有“定心丸”,因為結果是不確定的。
嚴峻的執(zhí)業(yè)環(huán)境,導致許多年輕律師不愿、不敢從事刑事辯護工作,而一些已功成名就的律師則轉向了非訴業(yè)務及商事訴訟業(yè)務,逐漸淡出了刑辯領域。
盡管如此,吳敬卻是主動選擇了刑辯。
大學本科畢業(yè)后,他到律所實習,遇到的第一位帶教老師就是哈爾濱當地一位小有名氣的刑辯律師。
“他不僅引領我進入了刑辯領域,還讓我逐步確信了這條路是適合我的。”吳敬說。
在他眼里,刑事辯護極具魅力。
相對而言,刑事訴訟的對抗性最強。刑辯律師是代表身陷囹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代表國家、掌握強大職權的偵查、起訴機關,展開一場力量懸殊的對抗,競技色彩很濃,對一些人而言,這使得刑事辯護變得極具挑戰(zhàn)性和吸引力。
“我就是這類人。”吳敬笑言。從小就好替人打抱不平的他,很多時候都非常享受這種對抗競爭所帶來的樂趣。
當然,這種控辯之間的對抗,是一種理性的、遵循法律規(guī)則的競技,其目的是幫助法庭揭示真相、展現定罪量刑需要考慮的全部要點,以便法庭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斷和裁判。“求勝,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律師追求的也并非絕對意義上的正義。律師眼中最大的正義,應該是維護法律制度的健康和有序運行。”
其次,做刑辯律師可以收獲更強烈的成就感。刑事訴訟關乎被追訴人的生命和自由,刑辯律師責任重大,相應地,通過自己的努力,使得當事人得到公正對待、罰當其罪,并助其保留人之為人的那份尊嚴,這種救人于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給刑辯律師帶來的成就感,也是無與倫比的。
“當然,雖然挫敗感也無處不在,但正如那句話所說:‘雖然看透了生活的本質,卻依然熱愛生活’,無論是對于自己承辦的每一個案件,還是對于中國的刑事辯護事業(yè),我都愿意心懷希望,并為它的美好未來作出自己的努力。”吳敬說。
在專注刑辯業(yè)務之前,吳敬的收入已經很穩(wěn)定,事業(yè)同樣可期,但他還是選擇了刑事辯護這條更為艱辛的專業(yè)化道路。
他說,“我選擇刑辯,當然不僅僅是為了混口飯吃,其實,我們早已過了只為一口稻粱謀的階段了。選擇刑辯,真的是因為熱愛。”
最愛看《亮劍》和TVB律政劇
吳敬生于1977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
法庭上的他,與人針鋒相對,咄咄逼人,生活中卻是個非常隨和的人,愛笑,沒架子,在所里,他基本不看重和身份、資歷相關的規(guī)矩,“大家開心就好”。
業(yè)余愛好,主要是和球類相關的體育運動。還有就是,喜歡伴著輕音樂看書。
小時候,他最愛看《大決戰(zhàn)》《亮劍》一類戰(zhàn)爭題材的影視劇以及TVB的律政劇,軍人的陽光、勇敢,律師的正氣凜然和能言善辯,都曾令他心生向往。于是,大學時他選擇了法律專業(yè)。“也曾想過到大學里當老師,也有過機會,不過,最終還是選擇了做律師。”吳敬說。
2002年底,為進一步提升自己,吳敬赴日本留學。
回憶初到日本時的心情,吳敬說可以用“震撼”來形容。踏上日本的那一刻,抬眼望去都是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寬闊的道路上車水馬龍,一派繁華景象。“似乎看到了30年以后的中國”。
而跟日本人接觸以后,他們那種骨子里的嚴謹和認真,更是令人感嘆。在吳敬的手機里保留著幾張?zhí)厥獾恼掌鞘撬拇T士研究生導師給他批改的論文,幾乎是魯迅先生在《藤野先生》一文中所描述情景的再現:“從頭到末,都用紅筆添改過了,不但增加了許多脫漏的地方,連文法的錯誤,也都一一訂正”。
“一篇64頁的論文,前后整整改了一年。”吳敬感慨道,“捫心自問,直至今天我也細致不到這種程度。”
他表示,日本人在很多領域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在諾貝爾獎項上的出色表現,都與這個民族的嚴謹、認真和堅持有莫大關聯。當然,過于嚴謹、細致的另一面,是這個民族有時會顯得有那么一點缺乏創(chuàng)新精神,以及缺乏戰(zhàn)略眼光,不太善于變通。“即便如此,在日本學習和工作的幾年,我實實在在地明白了自己作為一個法律人,應該如何去持續(xù)打磨自己的專業(yè)能力,精神品格,同時,干一行愛一行,始終保持對律師事業(yè)發(fā)自內心的熱愛。”
這種細致,以及對工作質量的執(zhí)著,深深融入了吳敬的血脈。這從他們編寫的《家濟刑事辯護指南》中對辦案流程和辦案模式等的細致梳理即可“窺一斑而知全豹”。為確保法律服務質量,他們在專業(yè)化團隊協作的基礎上,推行可視化、標準化的辦案流程,為的就是給當事人爭取最優(yōu)結果。
自新潟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后,吳敬選擇了暫留日本,曾在日本三菱集團等知名企業(yè)從事商業(yè)反腐工作,成功主持過50余起商業(yè)賄賂案件的調查。
“我是在最好的時候回國的。”吳敬說。
他介紹,日本大企業(yè)的福利待遇非常好,當年他和自己愛人的年收入合計約為70萬元,公司還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給他們租了一套三居室,隨時可以拿到永久駐留權。“但是,有一樣東西它永遠給不了我,那就是對于自己國家的歸屬感。”吳敬永遠不會忘記,當年在日本和廣大留學生、華僑華人一起攜手,全力為北京奧運圣火傳遞保駕護航的情形;也不會忘記,在餐館勤工儉學時,厲聲質問惡意污蔑中國的人。
2008年,吳敬回到中國,起初也是到公司做法務經理。目前,他還擔任著多家世界500強企業(yè)的反腐顧問。
2011年,他加入北京市大地律師事務所,重新回到律師行業(yè)。
2018年,不斷進取,一直在挑戰(zhàn)新事物的他,再踏新程,與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攜手創(chuàng)建了北京家濟律師事務所。
吳敬說,“我所希望的,是將更多的精力專注于刑事,打造一家專業(yè)化的精品所。同時,幫助更多年輕人在職場上實現彎道超車。每個人的職場人生其實也就那么短短的數十年,黃金階段更短。而年輕律師初入職場時,大多會因為沒有市場、少人扶持,為稻粱謀而多走很多彎路。我愿意基于自己的經驗,給他們一些方向指引,也愿意給他們一些支持,使他們少些顧慮,可以更加心無旁騖地去打造自己的專業(yè)實力。這樣一來,就有可能更迅速地成長為一名真正優(yōu)秀的律師,成為業(yè)內的頂尖人才。”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做刑辯律師,很辛苦。但心之所向,行必能至。在未來的路上,“立業(yè)安家,同舟共濟”的事業(yè)初心,將作為家濟人頭頂的北極星,指引著他們不斷進取,執(zhí)著創(chuàng)新,一步一個腳印,穿越風雨,登頂夢想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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