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回售是什么?
可轉債回售,是指可轉債公司的正股價在一定時間內持續低于轉股價格并達到一定幅度時,或者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可轉債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債券賣給發行人。回售價格是事先約定的,它一般比市場利率稍低,但遠高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
可轉債回售是非強制性的,投資者可以回售,也可以不回售。
可轉債回售和強贖的區別有哪些?
1、權利所有者不同
可轉債回售是投資者的權利,是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時的一個附加的條款,主要目的是給投資者提供的一項安全性保證。可轉債強制贖回是上市公司的權利,是指可轉債發行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按照募集說明書約定的價格提前贖回可轉債的一種行為,只要達到條件即可強制贖回。
2、贖回條件不同
當公司股票價格下跌嚴重,比轉股價下跌30%還多時會觸發回售,投資者可行使自己的權利,要求公司回售自己手中的可轉債。而可轉債強贖一般是在公司股票價格比轉股價上漲30%時觸發。股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公司有權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全部或部分贖回。可轉債強制贖回發生在交易期內,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
3、是否是強制性的
可轉債回售是投資者的權利,也就是非強制性的,而可轉債強贖是公司的權利,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當股價漲幅遠遠超過轉股價時,投資者已經盈利,但是還有投資者不愿意轉股,因此觸發強制贖回機制;而當股價跌幅過大時,遠低于股價的時候,投資者將會面臨損失,投資者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要求公司回售投資者手中的可轉債。
4、流程不同
可轉債回售觸發時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當初約定的本金加利息回售可轉債,這樣就可以避免自己因為公司股價下跌帶來損失。但是可轉債強贖,在公司贖回之前,持有人可以將可轉債轉換成股票持有,然后在需要時將股票賣掉,以獲取最大利益,不過此時公司不一定能強制贖回成功,有可能可轉債直接轉成股票。投資者可以根據當時的股價以及股價所處的位置選擇是贖回還是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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