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公司法人有什么風險?
法人代表要承擔企業的責任,企業違規、偷漏稅、企業負債等一切與企業有關的責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擔!嚴重的還要承擔刑法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你作為你們公司的員工,最好拒絕你們老板的要求。
投資公司法人的責任都有什么?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即民事責任中,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屬于法定責任,不能以內部約定對抗法律規定的違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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