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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的方式有什么?什么是債務重組?
2023-05-26 09:19:31   來源:法律解答網  分享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債務重組的定義是什么?

債務重組,是指在不改變交易對手方的情況下,經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償債務的時間、金額或方式等重新達成協議的交易。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下列情形不屬于債務重組:

1、債務人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按約定轉為股權(因為沒有改變約定);

2、債務人破產清算(此時應按清算會計處理);

3、債務人改組(權利與義務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

4、債務人借新債償舊債(借新還舊時,舊的債務已經被履約)。

債務重組的方式有什么?

1、以資產清償債務。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于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于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于債務重組。

2、債務轉為資本。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于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種方式組合。采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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