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暢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動督改問題376余萬處,與去年同期相比 全國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下降25.7%
昨天,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應急管理部副部長王道席介紹,圍繞“一件事”全鏈條厘清責任,應急管理部組織開展了燃氣安全、電動自行車安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專項整治行動,各地共拆改違規設置的防盜窗和廣告牌1232萬處,既有住宅小區和公共開放空間新增充電端口648萬個,暢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動督改問題376余萬處。今年截至8月底,與去年同期相比,全國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下降25.7%,重特大事故下降45.5%。
今年累計啟動救災響應21次
今年我國強降雨過程多、歷時長,洪澇、風雹、地質災害等涉及范圍廣、影響程度深、局地損失重,今年已累計啟動國家救災響應21次,先后5次提升響應等級。
據介紹,入汛以來,預撥了9批次中央救災資金31.25億元,足額確保了救災急需。統籌中央和地方儲備資源,調撥了21批次47.32萬件折疊床、被褥、家庭應急包等中央救災物資,滿足群眾臨時避險、轉移安置、過渡安置等不同時段需求。
整改高層建筑隱患48.8萬處
消防安全作為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國家消防救援局局長周天在發布會上介紹,全國持續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集中整治;排查高層建筑95.5萬棟,督促整改隱患問題48.8萬處;推進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排查“園中園”“廠中廠”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多業態多產權混合經營場所突出風險;推進暢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動,督改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問題376余萬處。
王道席表示,圍繞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將動態優化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體系,完善地方政府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建立相關部門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對明擺著的重大隱患不去查、不去改,甚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新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明年完成
2018年,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正式建立。周天介紹,改革轉制以來,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的職能大幅拓展,年接處警量從2018年的118萬起增加到2023年的214萬起,增長近一倍。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能力穩步提升,特別是在甘肅積石山6.2級地震、京津冀特大洪水、湖南團洲垸決口等重大災害事故救援行動中,展現了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
目前,中國地震局正在組織編制新一代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中國地震局局長王昆介紹,我國從1957年開始已經先后制定了五代地震區劃圖,我國抗震設防要求在不斷提高。新一代區劃圖以防風險為總體目標,以“多概率、寬頻帶、高精度、陸海一體”為主要特征,預計到2025年底可以編制完成,同時啟動強制性國家標準《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修訂工作。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建成了包含我國及周邊地區破壞性地震目錄1.4萬條、小震目錄23萬條、1942次地震的1.1萬組強震動觀測記錄等基礎數據庫;建立了地震活動性、地震動預測、場地地震動等一系列關鍵模型,構建了地震動危險性計算的技術方法;在華北平原、四川云南等代表性地區開展了關鍵模型和技術的集成試點,完成了試點地區的地震危險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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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慈善法今起施行
重大突發事件募捐 救援階段至少每五日一公開
本報訊(記者 王琪鵬)新修改的慈善法將于9月5日起施行。其中,新增“應急慈善”專章,規定為應對重大突發事件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及時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在應急處置與救援階段至少每五日公開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情況,及時公開分配、使用情況。另外,新修改的慈善法還首次將個人求助行為納入慈善法進行規范。
相比原有法條,新修改的慈善法增加了“應急慈善”作為專門章節。其中第七十條規定,“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要迅速開展救助時,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建立協調機制,明確專門機構、人員,提供需求信息,及時有序引導慈善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開展募捐和救助活動。”
在應急慈善物資和人員協調方面,新修改的慈善法規定,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鼓勵慈善組織、志愿者等在有關人民政府的協調引導下依法開展或者參與慈善活動。
在信息公開方面,新修改的慈善法規定,為應對重大突發事件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及時分配或者使用募得款物,在應急處置與救援階段至少每五日公開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情況,及時公開分配、使用情況。由于應急慈善的特殊性、緊迫性,新修改的慈善法還規定,為應對重大突發事件開展公開募捐,無法在募捐活動前辦理募捐方案備案的,應當在活動開始后十日內補辦備案手續。
新修改的慈善法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捐贈款物分配送達提供便利條件。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為捐贈款物分配送達、信息統計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表示,新增應急慈善專章,對重大災害、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發生時的慈善應急作出了相應的規范,彌補了原有法律的缺失。針對以往遇重大災難激發社會捐獻熱潮卻因協調不夠出現不少亂象的問題,這次修改作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為有效治理重大災難事件中的慈善應急失靈現象提供了基本依據,有利于避免以往大災大難中慈善應急的失措行為和有違慈善本意的現象發生,使慈善真正成為應對大災大難的有力且有效的民間力量,并確保這種來自社會各界的愛心善意不會受到傷害。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修改慈善法,還新增了對個人網絡求助的規范。在新修改的慈善法中,個人網絡求助作為附則中的一條予以明確:“個人因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向社會發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發布人應當對信息真實性負責,不得通過虛構、隱瞞事實等方式騙取救助。”
同時,新修改的慈善法規定,從事個人求助網絡服務的平臺應當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對通過其發布的求助信息真實性進行查驗,并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網信、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另行制定。
暢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動督改問題376余萬處,與去年同期相比全國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下降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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