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近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走進溧河鋪鎮第一中心小學開展民事巡回審判,現場審理一起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案,將嚴肅“庭審現場”變為生動“普法課堂”,給到場的100余名師生上了一堂形式新穎、內容豐富的法治課。此次庭審邀請省、市、縣多家新聞媒體參與,南陽中院微直播團隊全程參與,并就庭審過程在新浪微博平臺進行了圖文微直播。
案情回顧
據了解,2023年9月5日下午17時左右,新野縣某小學學生張某某在校上課期間,被本班學生李某某扔出的鉛筆扎傷右眼,事發后學校和原告家長將孩子送往新野縣人民醫院就診,醫生建議立即去南陽眼科醫院治療,家長又乘坐救護車帶原告到南陽眼科醫院治療。期間原告張某某父母為治療費用一事與被告協商未果,故訴至法院。
庭審現場
“新野縣人民法院民事巡回法庭現在開庭!”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楊波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歸納爭議焦點、法庭調查等環節將案件事實向師生們直觀展現了案件審判的全過程。整個庭審環節明晰、節奏緊湊,參與旁聽的師生們沉浸其中。此案中,在上課課間,原告張某某被本班學生李某某扔出的鉛筆扎傷右眼,張某某與李某某在事故發生時均為不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被告新野縣某小學疏于管理,未盡到教育、防范、管理職責,應當承擔責任。因新野縣勤工儉學中心為被告新野某小學在被告人民財險南陽分公司處投保有校(園)方責任保險附加校方無過失責任險,故原告的損失應由被告人民財險南陽分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巡回審判法庭現場進行了判決,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市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付原告張某某14778.24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庭后普法
“同學們,這次我們到溧河鋪鎮第一中心小學來不僅僅是來審判案件,更想讓同學們增強校園安全意識,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識,既要增強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紀守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又要做一名“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護法”的中小學生。”楊波法官結合本次庭審案例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還為學生們講述了校園欺凌、防詐騙等與學生們學習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教育學生們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和保護意識,必要時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爭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活動現場,法院的干警們發放了普法宣傳等宣傳資料100余份。
近年來,為了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新野縣人民法院在執法辦案中不斷延伸審判職能,持續開展巡回審判進校園、送法進校園、邀請師生走進法院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讓學生“零距離”與法律接觸,以案釋法,不斷提高青少年學生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供稿:胡曉飛 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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