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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銀行經營售匯業務需要誰批準?非法外匯交易行為如何認定?
2023-06-02 15:10:00   來源:法評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中外合資銀行經營售匯業務需要誰批準?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從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按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業務范圍,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四)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五)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

(六)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七)辦理國內外結算;

(八)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從事同業拆借;

(十一)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二)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三)提供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非法外匯交易行為如何認定?

這種行為是非常嚴重的,對我國經濟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減少我國外匯資金儲備,也會影響國家調控,破壞經濟市場協調,影響人民幣在國家法律上的地位。很多人都會在不在法律保護允許的范圍進行資金交易,雖然說賺的錢財是比再正規場所要得到很多,但是會對國家外匯有很不好的影響。做這種非法行為有很多種類型,大體就是下面這幾種:

1、不在國家認定銀行或者是合法機構進行交易,根據中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中外機構或者個人的一切外匯收入,必須全部賣給中國銀行,外匯交易必須通過指定銀行或者外匯調劑機構進行進入。

2、外匯配額的私人交易。境內機關、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有外匯使用限額,但必須在有關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但是,有些單位不分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買賣外匯使用限額,從中得到非法利益,也是非法買賣外匯的方式。

3、其他一些非法的人民幣和實物外匯交易是在法律形式掩蓋下變相買賣外匯的方式。

想要發財一定要在合法的范圍里面做交易,千萬不要跟法律對的干,對任何人都沒有太大的好處。嚴重的不光會影響你自己也是對你的家庭有很多影響的。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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