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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區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交涉一年未果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
2022-04-12 09:55:19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看到小區地下車庫有人安裝了充電樁,西安市鳳城五路瑞泰·卡地亞一些業主購買了新能源車,準備在自己車位旁安裝充電樁,但物業稱存在安全隱患,所有電動車都不允許安裝充電樁。

業主:想在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 與物業交涉一年未果

魏先生是西安市鳳城五路瑞泰·卡地亞小區業主,小區在2013年交付。2018年他購買了地下車庫的車位,看到有人在車位旁安裝了充電樁。近期他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但準備提車、安裝充電樁時被物業告知,車位上不準安裝充電樁。

4月5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瑞泰·卡地亞小區看到,地下車庫共有兩層,里面停放了不少新能源車,在負一層車庫的一個車位旁安裝了一個特斯拉充電樁。

業主胡先生說,他看到這個充電樁時以為大家都可以安裝,但與物業交涉了近一年,得到的答復仍是不能裝。“充電樁是由第三方公司安裝,但需要國家電網來小區更改線路留個接口,而改線路又需要物業的同意書,現在流程就卡在物業,不給出具同意安裝的文件,說是消防部門認為存在安全隱患,讓我們找消防部門溝通。現在我們有個微信群,有16個人都想安裝充電樁。”

由于自家車位無法安裝充電樁,胡先生每次都需專門去商場或其他可以充電的停車場充電,等待充滿電至少花一個小時,非常不方便。

隨后,記者來到物業辦公室,值班工作人員說,物業此前給消防部門提交了相關資料,但因燃油車和電動車共用地下車庫,消防部門認為存在安全隱患,所以電動車就都不允許裝充電樁。

至于已經安裝的這個充電樁,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具體情況,需詢問領導。

當天下午,記者聯系到經開消防大隊,值班人員說目前小區的整體消防驗收工作已移交至住建部門。

住建部門:小區物業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斷能否安裝充電樁

關于具體申請安裝充電樁的流程,記者撥打了國家電網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說,用戶可以直接線上申請,需提交相關資料,車位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固定車位產權證明、物業出具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的證明材料等,平臺審核通過后,如有需要工作人員還將去現場實地勘察,檢查附近線路等情況,將和用戶協商如何完成裝表接電。

若物業無法出具同意材料還能申請安裝充電樁嗎?客服人員說,這些材料是常規化要求的審核材料,如果有特殊情況可到營業廳進行咨詢。

4月6日上午,記者咨詢了住建部門關于充電樁的安裝審批流程,工作人員解釋說,如果是業主個人安裝,首先需要獲得物業的同意,然后通過國家電網申請安裝,確保線路等安全后,最后住建部門再審批通過。

業主想安裝充電樁,是否必須要物業同意?工作人員說,雖然現在倡導使用新能源車,政府部門希望建設安裝使用充電樁,但住建部門不能過多干擾物業的決定,物業作為小區的管理單位,會考慮小區的整體安全,所以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能否安裝,比如電容量是否充足、線路是否安全、空間是否足夠等。“目前很多小區都存在業主能不能在固定車位安裝充電樁的問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區關于這個問題與推行的積極政策確實存在矛盾,特別是充電樁的安全問題。所以根據相關規定,新建的小區在規劃審批上就配備了一定比例可安裝充電樁的車位,從源頭上解決這個問題。”

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官網查詢到,2021年1月,西安市住建局、西安市發改委、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科學技術局聯合發布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細則》,細則中關于項目報備和用電報裝要求中說明,個人自用充(換)電設施應向產權單位(人)或小區管理單位報備;個人在自有產權車位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用電,須向產權單位(人)或小區管理單位以及供電部門申請報裝手續,接入小區供電系統。產權單位(人)或小區管理單位應提供相關建筑和設施設備的工程竣工圖或指定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并配合現場勘查、施工,不得借機收取任何費用。

而關于新建小區充電樁建設問題,在2021年6月西安市住建局發布的《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提升住宅品質的若干規定(試行)》中說明,機動車位及公共停車位應按照《西安市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標準》配置,并按規定要求預留充電樁建設條件。

他山之石:北京等地鼓勵小區投放移動充電設施

2020年8月,云南省發布了《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該措施明確,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全部安裝充電樁或預留接電安裝條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車位要建成充電樁,作為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和驗收條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區自有停車位的業主申請安裝充電設施的,物業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

2021年12月,北京發布了《關于加強居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其中關于加快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部分說明:1.嚴格落實新建小區配建比例要求。明確對于新建的小區項目,要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標準落實充電設施配建比例要求或預計安裝條件,并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工程驗收范圍。2.推動自用充智能化升級改造。明確對于在車主擁有的固定停車位上新建的自用充電樁應具備智能有序功能,并鼓勵對既有自用充電樁進行有序充電智能化改造。3.推動小區公用充電樁建設。一是對不具備條件的小區,鼓勵在小區內投放移動充電設施,或結合路側停車位施劃、電源等條件,在小區周邊閑散用地等試點建設公用充電設施;二是對老舊小區,鼓勵各區結合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將補建停車位及充電樁納入綜合整治基礎類改造內容。 (記者 田睿)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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