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落戶政策再調整,9月12日下午,武漢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詳細解讀落戶新政,并介紹了夫妻、子女隨遷條件放寬的具體規定。
新聞通氣會介紹,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企業、更多地關注民生。近日,武漢市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該項落戶政策調整,武漢警方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按照《意見》要求,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提高辦事效率,切實提高群眾的落戶便利性。
該《意見》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最大特點是體現在更好、更多地服務企業和關注民生。具體內容包括:服務企業發展、服務就業創業、服務普通勞動者安居樂業、提高辦事效率等4個方面。
在服務企業發展方面,支持有關重點企業和產業項目的引進,對市、區政府研究同意引進、注冊資本和納稅落地的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其員工符合“兩個合法穩定”(在漢合法穩定就業、有合法穩定住所)基本條件的,可申請落戶。該措施助力企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在服務就業創業方面,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創業地快捷落戶。將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需要滿2年,調整為滿足一定年齡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連續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落戶,還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了政策范圍。同時,對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條件也進行適當調整。該措施既促進就業創業,也有利于優化全市人口布局和城鄉融合發展。
在服務普通勞動者安居樂業方面,拓寬了普通勞動者落戶渠道,調整其配偶、子女隨遷條件。調整積分入戶辦法,提高“合法穩定住所”“社保繳納年限”“持有效居住證年限”等基礎指標分值,有利于長期在漢工作生活的普通勞動者獲得積分。同時,取消夫妻、子女隨遷落戶需自有住房的條件限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即可申請落戶,滿足普通勞動者舉家遷徙落戶的需求,增強群眾城市歸屬感和幸福感。
在提高辦事效率方面,推出本市在校大學生落戶“隨時辦”、積分入戶常態受理。最大限度“減程序、減時限、減材料”,完善“窗口一次辦、網上全程辦、按需預約辦”等措施,提高落戶便利性。
武漢落戶條件進一步放寬
新城區、功能區就業創業落戶
調整前:就業創業滿2年
調整后:就業創業滿6個月
夫妻子女隨遷
調整前:有合法自有房屋
調整后: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中心城區夫妻隨遷
調整前:結婚滿5年
調整后:結婚滿1年
新城區遷往中心城區
調整前:就業創業滿2年
調整后:就業創業滿1年
在中心城區有自有產權住房條件不變
積分入戶政策調整
調整前: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調整后:達到分值隨時辦理
同時提高社保繳納年限等基礎分值權重
>>政策解讀<<
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接近零門檻
引進企業員工落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武漢市區級以上政府研究同意引進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產業研發機構、科技創新型企業等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非本市戶籍員工,且企業注冊資本和納稅在本市落地;
2.單位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3.申請人在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條件放寬
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非本市戶籍人員,男性不超過45周歲、女性不超過35周歲;
2.申請人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繳納或靈活就業人員連續參加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
3.申請人在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隨遷市內遷移門檻進一步降低
夫妻、子女隨遷申辦戶口,將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條件調整為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中心城區夫妻隨遷的申辦戶口條件,由夫妻登記結婚滿5年調整為夫妻登記結婚滿1年。
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條件,由就業創業滿2年調整為就業單位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連續1年以上(不含補繳),創業的正常經營1年以上,均可申請落戶。申請人在中心城區、開發區有自有產權住房的條件不變。(記者吳昌華 王榮海 通訊員王威 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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