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城市 >
南京明確流動人口享受權益 符合條件可參加高考
2021-08-31 08:43:14   來源:金陵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建立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實現流動人口信息資源實時共享;逐步擴大流動人口保障性住房覆蓋面,保障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在本市參加中考和高考……8月30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分別聽取了市政府、市人大監察司法委關于《南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起草說明、審議意見的報告。這標志著該條例正式進入一審。

南京流動人口已達375萬

隨著本市戶籍人口增長趨勢逐漸放緩,流動人口已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建設者和社會發展的積極推動者。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王秉德介紹,我市流動人口人數逐年上升,服務管理工作挑戰和壓力逐年增大,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登記在冊的流動人口已達375萬人。

2015年10月,市政府制定出臺《南京市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試行)》,隨著我市流動人口規模的持續增長、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深入推進、“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我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又面臨新情況新問題。

確保條例“務實管用”

《南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是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立法項目。市公安局作為條例起草部門,在市人大指導下,組織專班先后進行了法律法規匯編、實地調研、研究論證、征求意見等工作,針對立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多次與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面對面溝通交流,達成一致意見。結合各部門、專家和社會各界建議,市公安局會同市司法局對法規文本共開展了7次征求意見、進行了17次修改。

為確保條例“務實管用”,市人大監察司法委多次研究,并與起草部門就有關立法定位、框架和內容等進行緊密溝通,對全市24家涉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單位進行前期調研,考察了上海、廈門、福州、蘇州、滁州等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召開市人大監察司法委委員、司法專業組代表、提出立法議案代表、市級部門、各區人大等有關人員參加的各類專題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對立法重點、難點問題反復進行研究論證,提出的相關意見建議被條例草案相關條款所吸收。

明確流動人口享受的權益

市人大監察司法委主任委員張燕蕾介紹說,條例草案在保障流動人口權益、擴大公共服務范圍、提升便民利民水平、推進社會高效治理等方面進行了拓展,較好地順應了流動人口對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時代訴求,旨在為“十四五”期間常住人口突破千萬的超大城市目標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草案提出,依托我市大數據信息化建設,建立流動人口綜合信息服務管理平臺,實現居住登記、市場主體登記、個人信用、婚姻登記、房屋管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健康等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實時共享;行政主管部門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組織要主動告知流動人口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務、權益和便利。

條例草案明確流動人口憑江蘇省居住證在我市享受的各類權益及便利。例如,為流動人口中經認定為各類人才的,提供創業激勵、人才安居、教育醫療等服務;鼓勵和支持流動人口集中的開發區、工業園區、企業,建設流動人口集體宿舍或者租賃住房; 逐步擴大流動人口保障性住房覆蓋面,為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 為流動人口子女接受學前教育提供便利,保障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在本市參加中考、高考等。(記者 馬金 繆越)



[責任編輯:ruirui]


*本網站有關內容轉載自合法授權網站,如果您認為轉載內容侵犯了您的權益,
請您聯系QQ(992 5835),本網站將在收到信息核實后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