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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 個人繳費標準提高40元
2021-07-07 09:20:29   來源:鄭州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7月6日,省醫療保障局公布消息,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醫保發〔2021〕32號文件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對做好2021年全省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通知明確,2021年我省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強調,我省將進一步放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對于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對居民醫保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的、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的,以及新生兒等不設待遇等待期。

同時,今年全省大病保險繼續實施差異化籌資,全省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分為95元、78元、70元、64元四個檔次,全省人均籌資71元。

通知還明確了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參保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含規定的門診慢特病、門診特定藥品等限價、限額結算的醫療費用,下同)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的有兩種:一是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按比例應由個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用;二是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扣除自費費用和乙類藥品、乙類診療項目的個人首付部分后的醫療費用。調整后的大病保險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范圍,自今年9月30日起開始執行。(記者 李娜 李京儒)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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